夫妻离婚有没有精神赔偿费
发布日期:2019-07-22 作者:姚雷律师
根据离婚的实际情况,离婚在一些特定的情况是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婚姻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时候,受害方才能够请求精神损失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 夫妻协议离婚后,关于精神损害赔偿可不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赔偿?
- 离婚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可索要精神赔偿!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费案例分析之家庭暴力
- 离婚精神损害赔偿费案例(一方家庭暴力)
- 离婚夫妻一方出轨,另一方可索要精神赔偿!
- 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是否应予支持?
-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导致离婚,对方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及返还抚养无血缘关系的子女的费用,应否支持?
- 夫妻一方违反忠实义务导致离婚,对方请求赔偿精神损害及返还抚养无血缘关系的子女的费用,应否支持?
- 夫妻一方因家庭暴力起诉离婚时要求对方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的,是否应予支持
- 夫妻乙方婚内出轨导致离婚,另一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