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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某某网上发文捏造事实抹黑法官案

发布日期:2019-12-17    作者:杨谦律师
  基本案情
  徐某某申请执行赵某夫妇民间借贷一案。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经网络查询,发现赵某夫妇除一套房产外,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于是对该房产进行查封。2013年2月至2018年12月间,赵某夫妇陆续还款30万元,并给付利息15万元。2019年1月,徐某某出具了结案证明,该案全部执结完毕。然而,之后徐某某坚称所领取的款项仅是利息,案件并未执行完毕,要求法院继续执行,并不断信访。2019年7月29日,徐某某在网上实名发表《大字报——让天长六十四万人民进行公决》一文,内容失实且具有侮辱性,妄图裹挟民意,抹黑法院。
  处理结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认为:徐某某在网上发表不实文章对案件相关审判、执行人员进行侮辱、诽谤、诬陷,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影响。2019年7月30日,天长市人民法院依法对其作出处罚决定:司法拘留徐某某15日,罚款30000元。
  典型意义
  2019年10月1日新修订并实施的法官法和近年来中办、国办发布《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及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人民法院落实〈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的实施办法》,对保护人民法院司法人员依法履职做了全面规定。任何诉讼参与人或其他人,肆意发泄不满情绪,侮辱、诽谤、诬陷、殴打相关审判、执行人员等行为,均是公然挑衅国家法律权威的不法行为。
  本案中,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违法事实,依法作出相应处罚,理所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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