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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父母出资购房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的情况

发布日期:2020-03-25    作者:魏俊冰律师

  现在的年轻人结婚都会去选择购买房屋,这个时候很多父母为了减轻孩子压力都会去进行大力支持,那么对于父母出资买房的情况,是否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呢?
  对于父母出资买房的财产问题,专业律师我您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父母出资买房是否属于子女个人财产
  这种情况分以下两点进行解释:
  第一: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二: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上述司法解释,分别针对父母全款给子女买房和部分出资这两种不同情况进行约定。
  下面我们就以几种常见的父母出资买房情况,适用上述司法解释进行分析。
  二、婚前买房
  1.婚前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2.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这种情况跟上面的类似,婚前父母出资买房,房子又登记在出资方名下,房屋产权归一方所有。
  3.婚前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根据我国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七条的规定,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
  4.婚前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双方父母出资为二人购房,并且房产证登记了两人名字,房屋产权属于夫妻二人。
  三、婚后买房
  1.婚后一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2.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有明确的规定,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3.婚后双方父母出全额,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这个就很好理解了,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房子属于夫妻二人共同财产。
  4.婚后双方父母出首付,产权登记在双方子女名下
  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无其他相反约定,出资的首付应当认定为对双方的赠与。
  以上就是关于父母为子女购房属于子女个人财产的相关法律知识,如果您在婚姻中有任何不明白、不理解的相关法律问题,可以随时联系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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