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遗嘱继承形式要件的法律选择是指什么?
发布日期:2020-05-05 文章来源:互联网
《涉外民事关系法律适用法》第三十二条规定:遗嘱方式,符合遗嘱人立遗嘱时或者死亡时经常居所地法律或者国籍国法律或者遗嘱行为地法律的,遗嘱均为成立。
从上述法律条文中可以看出,我国对涉外遗嘱方式采取较宽松的立法态度。该条遗嘱方式可以适用的准据法有以下五个:立遗嘱时的经常居所地法,立遗嘱时的国籍国法,立遗嘱行为地法,立遗嘱人死亡时的经常居所地法,立遗嘱人死亡时的国籍国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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