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收养或者解除收养手续是如何办理的
发布日期:2020-05-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1、向民政部门进行收养登记;
2、收养人、送养人订立书面收养协议;
3、可以由公证机关办理收养证明。其中第1及第2项是必须履行的程序,否则收养关系无效。
收养关系成立后,收养关系的解除总的来说是经当事人协商同意,并履行一定的解除手续,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解除。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未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送养人、收养人不能达成解除收养关系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2、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相关法律问题
- 我想咨询一下,在深圳如何办理解除收养关系手续 1个回答0
- 请问当时未办理收养手续现在要解除收养关系可以吗?该如何解除 2个回答0
- 国内办的结婚登记,国外法院解除了婚姻关系,国内应如何办理离婚手续 3个回答0
- 员工借用他人身份证办理用工手续,如何解除劳动关系? 1个回答0
- 如何办理收养手续???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