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收养关系是否须征得被收养人的同意?
发布日期:2020-05-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年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法律规定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有部分民事行为能力,可以进行与其年龄和智力状态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因此,对于收养这一涉及到被收养人人身关系发生重大改变的民事活动,必须要征得已具有部分民事能力的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本人同意。关于10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被收养是否要征其本人的意见,法律没有作强制性的规定,送养人、收养人可以根据被收养人的具体年龄情况和其他特点酌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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