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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出轨丈夫怒砍情夫 故意伤害判三缓四

发布日期:2020-05-29    作者:邓普云律师
丈夫常年在外打工,妻子留守家中感情出轨,丈夫一气之下将妻子的情夫砍伤。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王刚(化名)因此被判处刑罚。
今年36岁的王刚是山东五莲人,其常年在外打工,平日里,独留妻子张梅(化名)一人在家。由于长时间寂寞无聊,张梅学会了qq聊天。2013年的一天,张梅在网上认识了东港的一网友田强(化名),二人相谈甚欢,一见如故。不久后,两人便私下见面并发生了性关系。201310月,在外打工的王刚得知此事,回家与张梅发生了激烈争执。当天下午,怒火难平的王刚持菜刀来到田强家中,刚理论几句便用菜刀对准田强狂砍,最终导致田强头面部、胳膊等多处骨折。20146月,王刚在家中被公安机关抓获。
201412月,东港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法院认为,被告人王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重伤,侵害了公民人身权利,但其行为取得被害人谅解,并积极赔偿,可从轻处罚。综合各量刑情节,法院最终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王刚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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