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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室盗窃并使用喷雾剂伤害他人 男子领刑十年

发布日期:2020-06-10    作者:李丹律师

中国法院网讯(廖长春)
        男子入室盗窃,不料被回家主人发现,在挣脱过程中,用随身携带的喷雾剂喷向主人。近日,福建省泰宁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袁某京犯抢劫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经审理查明:2019年4月初的一天,袁某京伙同袁某(已判刑)来到泰宁县城,通过技术性开锁进入何某家中,盗得现金2000元,被买菜回家的何某发现,两被告人随即从卧室冲向门口准备逃跑,何某冲上前抱住袁某脖子,致使袁某无法逃脱。袁某京用随身携带的防狼喷雾剂往何某脸上、眼睛上喷,致使何某眼睛睁不开,被迫松开袁某,袁某、袁某京趁机逃离现场。
  2019年12月17日,袁某京被公安民警抓获归案。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袁某京构成抢劫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袁某京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认罪认罚,可从轻处罚。在共同犯罪中,袁某军与袁某相互配合、分工协作,所起作用相当,不宜区分主从犯。据此,根据本案具体案情作出如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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