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方式有几种,如何在离婚中争取到自己想要的结果?
起诉离婚-从不同意离婚到调解离婚
孩子房子归我方,支付对方56万折价款
一次庭审全部纠纷解决完毕
南京离婚律师指导离婚诉讼
庄荣华律师讲解步骤与技巧(2018-12-26结案)
遭遇:
各种家庭矛盾,无分居,解决快速离婚
目标:
这一次诉讼就彻底全面解决所有问题
诉讼简要经过:
立案---法院通知---开庭---1个月拿到法院调解书
鼓楼法院-余敏法官
案件结果:
1、双方离婚
2、孩子归我方,对方每月支付500元
3、房屋车辆归我方,支付对方56万折价款,款清对方搬离房屋
4、余略
重点支招:
全程对方不同意离婚,提出各种拖延的方式
最终我方调解方案十分灵活,
多次背靠背调解
实现了一次诉讼快速离婚。
司法文书: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民事调解书
(2018)苏民初号
原告:A,男,现住南京市鼓楼区。
委托诉讼代理人:庄荣华。
被告:B,女,现住南京市鼓楼区。
原告A与被告B离婚纠纷一案,本院于2018年11月27日立案受理,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
经审理查明,原告A与被告B201 0年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初婚,2012年生育一女C。因家庭琐事产生纠纷,原告A诉至法院,要求离婚。本案审理过程中,经本院主持调解,当事人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原告A与被告B离婚;
二、婚生女C随原告A共同生活,被告B自2020年1月起每月支付C抚养费500元直至C十八周岁时止,被告B享有对C的探视权,原告A应予协助,具体探视方式为:每周两次,具体时间地点双方自行协商;
三、关于南京市房屋权益归原告A,该房屋尚余贷款由原告A偿还;
四、轿车归原告A所有;
五、原、被告双方各自对外债务由各自偿还,各人名下银行、公积金账户余额、现金、存款、个人物品归各自所有;
六、原告A折价支付被告B560000元,此款于2019年2月5日前支付300000元,余款于2019年12月31日前付清。原告A付清所有款项后十五日内被告B搬离南京市鼓楼区室房屋,该房屋内微波炉1台、电饭锅1台、豆浆机1台、电吹风1个、油汀1个、电风扇1台归被告B所有,双方共同居住在该房屋期间产生的祖金、水、电、煤气等费用由原告A负担;
七、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财产、债权、债务一次性处理完毕,无其他纠葛。
案件受理费13750元,调解结案减半收取6875元,由原告A负担。
上述调解协议不违反法律相关规定,本院予以确认。
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本调解协议的内容,自双方在调解协议上签名或捺印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0一八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
庄荣华律师分享快速离婚核心技巧:
被告不同意离婚,也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14种情形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中提出了感情确已破裂的14种情形:
1、一方患有法定禁止结婚的疾病,或一方有生理缺陷及其他原因不能发生性行为,且难以治愈的。
2、婚前缺乏了解,草率结婚,婚后未建立起夫妻感情,难以共同生活的。
3、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
4、一方欺骗对方,或者在结婚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结婚证》的。
5、双方办理结婚登记后,未同居生活,无和好可能的。
6、包办、买卖婚姻,婚后一方随即提出离婚,或者虽共同生活多年,但确未建立起夫妻感情的。
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三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一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
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
9、一方重婚,对方提出离婚的。
10、一方好逸恶劳、有赌博等恶习,不履行家庭义务,屡教不改,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
11、一方被依法判处长期徒刑,或其违法,犯罪行为严重伤害夫妻感情的。
12、一方下落不明满二年,对方起诉离婚,经公告查找确无下落的。
13、受对方的虐待、遗弃,或者受对方亲属虐待,或虐待对方亲属,经教育不改,另一方不谅解的。
14、因其他原因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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