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论文 >> 民商法 >> 查看资料

从《民法典》看道德责任与法治

发布日期:2020-08-05    作者:刘泽华律师

从《民法典》看道德责任与法治

刘泽华

道德是内化于心的高标准法律,法律是外化于形的低标准道德。

——题记

【摘要】我国《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目的之一,符合我国社会主义新时代特色,切中了我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形势发展变化进入新时代的要害,标志着我国进入“以法治国”与“以德治国”并重的时代。文章“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发展历史脉络为主线,探讨了我国“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必要性和历史必然性。《民法典》的这一立法目标,标志着我国“以法治国”战略进入一个新时代。

【关键词】 民法典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以德治国 以法治国
道德义务责任 

        2020年5月28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不仅是我国民事法律立法的一个里程碑,也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一个里程碑,更重要的是,法典第一条明确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立法目的之一,不仅开了国内立法融合以德治国和以法治国为一体的先河,而且在国际上也是为数不多的创举。开创了我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 
        虽然“道德”一词最早出现在春秋末期的老子《道德经》(马王堆出土帛书实名《德道经》),但是,早在西周初期周公辅政时期,周公就开始制礼,以礼入法,就已经开始了礼制教化的治国行动,一直到东周初年春秋晚期,老子李耳有感于当时“礼崩乐坏”的社会现实,写了崇尚殷商和西周治国之道的《德道经》,倡导道德治世。后《德道经》在西汉被后人改为《道德经》。以《道德经》为代表的黄老之学(以黄帝、老子为代表的道家无为学说。马王堆出土的帛书,除《德道经》外,还有《黄帝四经》)也因此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源头,不仅成为儒家文化的母文化,也成为春秋战国时期兵家、阴阳家、纵横家、墨家、刑名等显学的母文化。西汉初期的“文景之治”开明盛世,就是以“黄老思想”为指导形成的。即使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之后的历朝政权建立之初,都主张“仁政”,其本质还是统治集团的自我道德教化,也因此使得国运昌盛。否则就迅速走向衰落,甚至是土崩瓦解。恢弘博大的道家无为思想也因此被称为开了中国民主思想的先河。 
        自1919年“5·4”运动(又称“新文化运动”)以后,西学东渐,特别是西方以资本自由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以垄断资本为支撑的科学技术发展、以工业化批量生产为特征的教育体制逐步进入中国,获得当时的官僚买办资本和民族资本的支持,中国传统道德文化受到冲击,中国再次进入了“礼崩乐坏”的历史时期,取而代之的是西方以资本剥削自由、垄断资本专制为核心的民主、自由、女权、性解放,其本质上是大小资本的贪婪及垄断资本的专制,以及资本控制下的性交易的泛滥,女性以性换取金钱、地位的泛滥。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以后,以毛泽东、朱德、周恩来、陈毅、刘伯承等融深厚的中国传统文化和无产阶级道德修养于一身的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以及爱国民主党派人士,根据他们的亲身经历,深刻的认识到西方资本主义民主、自由的本质是资本剥削、垄断的民主、自由,不是广大劳动人民群众的民主、自由,因此在中国创造性的建立了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合作的人民民主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彻底粉碎了资本自由、资本垄断剥削的民主制度,一夜消灭黄赌毒,也从根本上遏制了西方以资本自由、资本垄断剥削为核心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民主制度、西式教育服务于自由资本及垄断资本专制、操控国家政策等西方文化的侵袭,消灭了西方以贪婪的资本自由、垄断专制为核心的资本主义民主、自由、性交易、资本垄断西医敛财等西方文化的侵略,建立了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的集体文化、新社会道德文化,培养了一大批公而忘私的人民英雄,成为新中国建设的栋梁,成为新中国建设一日千里大发展的生力军,为新中国的建设立下了汗马功劳,从而使中国傲然屹立于世界之林,不断发展壮大,这些人民英雄也成为道德典范,受到全国劳动人民的拥护、爱戴与学习。 
        改革开放后,随着西方资本自由、资本民主、资本垄断文化向中国渗透,不仅新中国老一辈无产阶级革命家一直坚持的反腐败出现松动,各级党政机关都出现了一批腐败分子,而且新中国早已消灭的黄赌毒再次在中国泛滥开来,不劳而获的金融诈骗犯罪与信通讯技术相结合产生的电信诈骗、新金融诈骗甚嚣尘上,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之前泛滥成灾的各种以私有制为基础的腐朽文化重新在中国大地上攻城掠地,渗透到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基层政权组织等,一些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被黑恶势力长期控制,发生在辽宁省人大代表选举贿选案,暴露出的资本操控国家机关人事和政策的严重程度,更是令人震惊。黑恶势力与腐败官员勾结,长期称霸一方,鱼肉百姓,官无官德,民无民德,造成许多社会矛盾恶化,不得不通过投入大量的人力、财力强力维稳来避免矛盾的失控,整个社会面临着巨大的道德危机,整个国家也面临着国外反华势力发动颜色革命与国内分裂势力相交织的政治危机的冲击。 
        在党的十八大上,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高瞻远瞩的提出在倡导“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础上,坚持强力反腐,查处了一大批腐败分子,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和决心,坚决的清除了党组织肌体内的毒瘤,并进一步掀起了“扫黑除恶”、“打伞破网”风暴,铲除控制基层政权组织的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护网。另一方面,积极推进扶贫富民政策,堵与疏相结合,综合治理,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使社会各界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基础的社会主义道德意识日益增强,维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司法案例日益增多,如上海龙哥被反杀案,“杀”人者的行为被认定为正当防卫案等等,人民法院敢于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判决日益增多,不仅表明了司法队伍中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价值取向的道德教育得到加强,司法官员的社会公共道德意识正在逐步增强。另一方面,也为社会各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了司法支持,从而使社会各界敢于坚持向危害公共利益的不良行为说不,加以抵制,使国人整体社会主义道德意识逐步增强。 
        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指导思想写入国家法典,从而使党中央的倡导行为上升为国家意志,成为法律,具有了普遍的强制效力,不仅适用于普通百姓,也适用于党政官员,党政机关,更适用于人民团体、社会组织、经济实体等。 
        党的十八大报告倡导的24字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内容包括:“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分为三个层次:从国家层面来说,要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从社会层面,是建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个人和个人之间、个人和集体之间的关系。从个人层面,实际上是培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新时代中国公民,这是我们个人都应该做到的,是个人道德修养的目标。这三个层次,其中个人层面是基础,也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观的基本内容,是个人道德修养的要求。只有个人道德修养符合这一价值观要求,个人与社会关系层面的价值管就有了根基,也就水到渠成,也才能进而实现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国家”这一国家层面的政治理想,才能实现中国梦,才能实现中国崛起的伟大复兴梦。 
        事实上,不危害他人,不危害集体,不危害社会,不危害国家,是对每一个国人的基本道德要求。否则,就是违反了社会主义社会公共道德义务,轻则受到民事法律制裁,赔偿受害人损失;重则危害社会受到行政法律制裁;再严重的话则构成犯罪,要受到刑法制裁。因此可以说,凡是受到民事制裁的,都是轻微违反道德义务的行为;凡是受到行政法律制裁的,往往是严重违反道德义务的行为;凡是受到刑事法律制裁的行为,都是当事人非常严重的违反社会公共道德义务的行为。 
        作为我国第一部民法典,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目标之一,可谓切中了要害。试想近二十年来,经济的高速发展所带来的食品安全、环境污染、金融诈骗、电信诈骗、过度医疗诱发的医患关系恶化等等,甚至有人因为父母无钱帮助自己买房而殴打父母,有人为了骗保谋杀亲人,有人为了谋财使用残疾智障民工,有人为了继承老人的遗产害死亲生父母。所有这些,轻者是因为重经济利益、轻社会公德造成的,重者是人性泯灭、道德沦丧造成的。表面上看是违反法律的违法问题,本质上是违反道德义务的道德问题。 
        古人云:“发上等愿,结中等缘;发中等愿,结下等缘”。以高于法律的道德教化为社会治理标准,就是发上等愿,实现法治,则结的就是中等缘;如果重法律、轻道德,则发的是中等愿,只能结下等缘,世风日下,整体社会道德崩溃,法律也就成为摆设,甚至许多人会总认为法制不健全、拼命为本部门利益立法,同时又因为部门法律法规泛滥,打架严重,令人无所适从,不要说普通老百姓不知法、不能守法,甚至法律职业人员对自己专业细分范围外的法律,都一窍不通,更何谈知法、守法?中国多年来形成的民事法官不懂刑法、行政法,刑事法官不懂民法,自己违了法都不知道,又怎么要求普通百姓知法、守法呢!也正因为如此,民事法官反对移交刑事犯罪线索,刑事司法部门与民事司法机构相互推诿或者因管辖权互不相让时有发生,交叉存在,不仅降低了司法效率,也危害了司法公正,更危害了社会公平正义,最后最高人民法院不得不在《民事会议纪要》中专门讨论刑民交叉案件的处理问题。此次立法,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律,作为立法的目标之一,恰恰是发上等愿,站在更高的高度立法,将德治与法治有机的融合为一体,实现综合治理,为建立“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社会提供了法律保障,也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了法律支持。 
        因此,《民法典》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写入法律,标志着我国以德治国与以法治国并重时代的到来,也标志着我国“依法治国”战略进入新时代,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新时代的到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杨文煌律师
广东东莞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李德力律师
福建莆田
陈晓云律师
北京西城区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郑世红律师
浙江宁波
黄文坚律师
广西贵港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