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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违法建筑作为标的物的买卖合同有效吗?

发布日期:2020-08-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违法建筑作为不被承认权利的事实不动产,其转让不受法律保护,而以此为标的买卖合同应确认无效。无效后的处理原则依据《合同法》第58条确定的原则来处理,“合同无效或者被撤消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衣服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若在审理中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违法建筑”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则其补正为合法建筑,买卖合同应认定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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