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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权人应该履行哪些义务?

发布日期:2020-09-16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专利权人的义务主要是缴纳专利年费。

  专利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要缴纳各种申请费用,在获得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应当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通知规定的日期内缴纳额定的年费,专利年费也叫作“专利维持费”。专利年费采用累进制,即专利权人所缴纳年费的数额是逐年递增的。

  专利权人缴纳的第一次年费,应当在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通知之日起的2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时缴纳,专利权人还须同时缴纳专利登记费和专利证书印花税。专利申请人已经缴纳了授予专利权当年的专利申请维持费的,不必缴纳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以后的年费必须在上一年度期限届满前2个月内缴纳。专利权人未按期缴纳年费时,可以在法律规定的宽限期内补缴,同时支付滞纳金。如果专利权人超过法定的宽限期仍未缴纳年费的,专利权自上个年度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专利年费既然又称为专利维持费,就说明专利权人不履行缴纳年费的义务时,将导致专利权提前终止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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