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被人烧毁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发布日期:2020-09-20 文章来源:互联网
近日,武汉有一男子因对私家车不满,肆意纵火焚烧他人车辆,该男子已被公安机关抓获。现在很多私家车车主关心能否从保险公司获得理赔,昨晚(2009年11月3日)的经视直播中,播出一汉阳车主就因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被拒绝的情况。
对此,本律师进行以下法律分析,帮助众车主释疑。
一般的私家车购买的保险,一般都包括交强险、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这三大险种。对于他人故意破坏行为,导致的车辆损失,属于车辆损失险理赔的范围。
从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A款的《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火灾属于车辆损失保险条款的基本理赔范围,同时第六条第七条没有对他人故意纵火行为作出免责规定,因此从A款上可见保险公司应当理赔。
从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B款第二章车辆损失险第一条第二项规定,火灾属于车辆损失险的理赔范围,其他条款亦没有明确规定他人故意纵火行为属于免赔范围。
从机动车商业保险行业基本条款C款机动车损失保险条款第五条第二款明确规定,火灾属于该保险理赔范围,其他条款也没有规定他人故意纵火行为属于免赔范围。
因此,仅仅从上述条款中就可以得出一个明确的结论,此次有人故意纵火烧毁车辆的损失,应当得到保险公司理赔。
至于有的车主反映,在购买保险时,保险单上没有写明险种,是否有影响理赔问题。实际上这是个不是问题的问题。
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属于商业保险中的主险,根据保险规则,没有写明险种的情况下,首先应当推定车主购买了主险,如果保险公司认定没有购买,应当自行举证说明。
至于理赔问题,保险公司拒赔往往是没有确凿证据,只要车主具备一定保险理赔知识,通过合法途径主张,往往可以获得理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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