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被不明人员强制拆除向公安局申请立案调查处理未得到任何回复
发布日期:2020-09-23 作者: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律师
【代理拆迁律师】北京XX律师事务所 梁XX律师
【被申请人】长沙市公安局某分局(简称“某分局”)
【案情介绍】
周先生系湖南省长沙市某区某街道办事处居民,并且在某街道办事处某道路上拥有一套合法房屋。2017年周先生的房屋所在土地被划入征收范围,因此周先生的房屋面临被拆迁。本以为拆迁能够改善居住环境,提高家庭的生活水平,但令周先生没想到的是,征收补偿标准太低,甚至不能维持拆迁前的原有生活水平,因此一直未与征收方达成拆迁补偿协议。经多次协商均为成功后,周先生决定委托北京XX律师事务所,并由梁XX律师代理其拆迁维权案件。
拆迁律师在介入该案后,充分了解案件情况,收集相关证据,制定了详细的维权计划。2018年12月7日,周先生的房屋被一伙不明身份的人员强制拆除,在强拆前,律师便提醒周先生及时对拆除现场进行照相、拍摄,收集相关证据,为下一步维权打下基础。2020年1月17日,拆迁律师指导周先生向某公安分局邮寄《立案查处申请书》,请求对其房屋遭受强拆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但是截止2020年5月7日,某公安分局依然未作出相关回复。律师认为某公安分局对辖区内的治安管理工作负有法定职责,而某公安分局的不履行法定职责行为严重违反法律规定,不能保障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据此,在拆迁律师的指导下,周先生向长沙市公安局申请行政复议。
【胜诉】
最终,长沙市公安局支持了律师的意见,作出决定如下:
责令某公安分局对周先生提交的《立案查处申请书》作出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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