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刑收监后和亲属会见的条件是什么?
发布日期:2020-10-06 文章来源:互联网
(1)被评为改造积极分子,且分级处遇在一级宽管的;
(2)进入二级宽管半年以上,计分考核连续三个月未被扣改造分的;
(3)在改造或生产中有悔改或立功表现且进入普管级一年以上的;
(4)因改造需要经监狱批准的。
符合特优会见条件,经罪犯及其亲属申请,每月可安排一次,会见时间可延长至24小时。
罪犯与配偶一方患有传染性疾病的,或《结婚证》等证明材料不全,或有其他不能特优会见的情形,监狱应拒绝安排特优会见。
相关法律问题
- 您好。我问一下没判刑怎么样才能亲属会见 8个回答0
- 刑事自诉案,判刑后,什么时候拘留收监?判决之前,被告没被拘留过! 5个回答0
- 我老公网络诈骗罪判刑10年6个月,请问亲属会见可以不用隔着玻 6个回答0
- 醉驾有什么方法不用判刑?怎么样的条件可以取保候审?最轻处罚是 5个回答0
- 在什么情况下,为判刑的犯人可以见亲属? 1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