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婴儿床自然散架,真是所幸没大事

发布日期:2020-10-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消费者费先生在孩子出生前(今年2月)专门为孩子去上海爱婴室商务服务有限公司定制了一只婴儿床,却不料在9月15日该婴儿床在婴儿(五个月大)熟睡床上时突然自然散架,熟睡中的婴儿受到了惊吓,孩子的半边脸也因挫伤而发肿。家长的心情当然是可想而知的,与生产商联系,协商结果不能令消费者满意,在此情况下消费者请求消保委出面调解解决。

  南汇区消保委与生产商取得了联系,在做好宣传工作的同时,将此事件分析给法人听,并指出,这次的赔偿应当作为一次深刻的教训,侥幸不是每一次都有的,从此事件着手,生产条线上要举一反三,保证不再让类似事故再次发生。经调解后,生产商愿意退370元的婴儿床现金,并额外赠送受惊婴儿学步车一辆,消费者表示同意接受调解结果。

  相关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 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以上案例孩子没有出现大问题已经是万幸了,我们国家家庭的4、2、1结构模式更可以让众人理解消费者的心理状态,赔偿也确实是在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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