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医疗欺诈?
发布日期:2020-10-27 文章来源:互联网
医疗行为根据其主体的范围来看,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狭义的医疗行为是指医务人员或医疗机构应用医学专业知识和技术从事的为特定的 自然 人进行健康价值创造的各种行为,其实施主体一般是医疗机构的医务人员。
广义的医疗行为则作为整体性的工作,除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外,还包括医疗机构的其他工作人员实施的与前者有关的管理及后勤服务等活动,本文所称“医疗行为”除特别说明外取其狭义。
关于欺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68条规定:“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做出错误意思表示的,可以认定为欺诈行为”,据此司法解释,医疗欺诈可以定义为: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提供医疗服务行为的过程中,故意采取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式,使患者产生错误的认识而接受其医疗服务的行为。
相关法律问题
- 请问大病医保的法定医疗期指什么? 7个回答0
- 怎么样鉴定是否医疗过度,什么单位可以鉴定 4个回答0
- 构成合同欺诈罪条件是什么 7个回答0
- 趣消处软件平台欺诈,达到了要求确什么都没有。 4个回答0
- 现在医疗费用成了问题。问我应该找什么部门解决? 2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