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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驾驶人事故后离开现场,保险公司就可以拒赔吗?

发布日期:2020-11-06    作者:朱东阳律师

2019年8月,陈某驾驶电动车碰撞违停在路边赵某驾驶的小轿车,致使陈某受伤。事发后,陈某认为自己受伤轻微,便约定自行去医院检查,赵某则驾车离开现场。陈某去医院检查发现受伤严重便报警处理,后公安机关通知赵某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并在事故认定书中认定赵某事发后驾车离开现场,赵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陈某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治疗终结后,陈某诉至法院,要求被告赵某及其驾驶车辆投保的保险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本案的争议焦点为,赵某驾车离开现场,商业险是否免赔?一种观点认为,赵某违停导致事故发生,其在事发后未能及时报警,亦未陪同伤者治疗,而是离开现场,符合商业险条款中约定的“未依法采取措施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形,故商业险应当免赔。另一种观点认为,赵某离开现场系与伤者陈某协商一致的结果,不存在逃避责任承担的故意,不符合保险条款约定的情形,商业险应当予以赔偿。 
        笔者赞成第二种观点。商业险保险条款中虽然约定了驾驶人在“事故发生后,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形下,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但从该约定的目的来看,针对的是驾驶人主观上为了逃避法律责任而离开事故现场的情形,即通常理解的“逃逸”行为,不能片面的理解为只要驾驶人是事故发生后离开了事故现场,保险人就可以拒赔。 
        本案中,事发时事故双方均认为事故轻微,经协商一致后陈某先行去医院检查,赵某方才离开现场,并在交警通知后积极配合调查,由此可以看出赵某主观上不存在逃避法律责任的故意,其也未造成事故成因无法查清或扩大事故损失等严重后果。同时,从交警部门的认定看,并未将赵某事发后驾驶车辆离开现场认定为逃逸。 
        现实生活中,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商业三者险保险合同,是为了避免和降低被保险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存在的风险,如果在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对驾驶人施加较重的注意义务和责任,不利于保障驾驶人以及受害人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维护社会的稳定以及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 
        因此,赵某在事故发生后驾车离开现场的行为,不符合保险条款规定的免责情形,对于保险公司的该辩解应当不予支持。最终,法院依法判决保险公司承担商业险部分的相应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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