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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个人债权债务离婚后怎么处理

发布日期:2020-11-17    作者:齐军雷律师
婚前个人债务大多属于夫妻一方个人的债务,但是按照该债权债务的用途主要分要两种情况:   一、夫妻一方未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这种情况下,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二、夫妻一方将婚前个人债务用于婚后夫妻共同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婚前个人债务向婚后共同债务的转化主要有以下类型:
  1、一方婚前按揭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双方使用的;
  2、一方婚前举债购置大量结婚用品,婚后为夫妻双方共同生活所需的;
  3、一方婚前借款装修房屋,该房屋供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居住或共同使用的。
  如果夫妻一方将婚前债务用于婚后共同生活的,这时,一方婚前债务性质也因财产性质的变化而转变为夫妻共同债务,此时债权人是有权向债务人的配偶主张权利的,夫妻双方应共同承担偿还责任。
  以上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介绍的关于婚前个人债务的界定和处理,而对于婚前个人债权,与个人债务的处理是一样的,用个人名义主张的,属于个人债权。用夫妻共同财产或者是共有名义主张的,属于共同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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