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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诉讼“优化审”改革路径(二)

发布日期:2020-12-31    作者:姚雷律师
二、归纳争点

  准确归纳争点是行政诉讼庭审改革的重要环节,也是提升庭审质量、体现法官驾驭能力的重要内容。归纳庭审争点应当根据庭审情况确定,对于采取法庭调查和辩论合并方式的,可以在合并环节开始时一并归纳;对于分开进行的可以在法庭调查阶段先归纳无争议事实,后归纳争议事实,同时在法庭辩论阶段归纳法律适用争点。庭审中应尽量聚焦归纳的争点问题引导法庭辩论,必要时可对争点进行适当调整。此外,庭审中应尽可能在各阶段进行争点小结,让当事人和旁听群众听得清楚明白。(文章摘自网络,若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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