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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秦女士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重审再胜

发布日期:2021-01-18    作者:陈剑峰律师

北京秦女士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案重审再胜
原创作者: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

目 录

1、夫有重病无依靠 逼女外出打工拼
2、在京酒店搓澡工 防滑垫上滑倒伤
3、酒店赔偿无诚意 一次咨询未委托
4、委托他律一审胜 二审轻敌自己打
5、司法鉴定程序错 二审改判发重审
6、发回重审风险大 二次咨询托陈律
7、司法鉴定仍有利 重审再胜钱落袋


一、夫有重病无依靠 逼女外出打工拼

秦女士,56岁,户籍河北邢台人。因为家中丈夫不仅没有任何收入,而且还患有严重精神疾病,经常住院治疗,耗尽了家中所有积蓄。自己唯一的儿子,大学毕业后刚结婚,收入不高,也只能刚好维持儿子小家的生计。
无奈,为了继续给丈夫治疗精神疾病,为了维持夫妇两人的基本生活。秦女士在本该退休的年龄,却要外出打工挣钱养家糊口。

二、在京酒店搓澡工 防滑垫上滑倒伤

秦女士没有什么生活技能和专长,只好在北京海淀区一家酒店担任搓澡工。
2018年8月9日12时许,在北京市海淀区某酒店地下员工通道坡道从上往下行走过程中滑倒摔伤。入中国人民解放军第309医院住院治疗,左桡骨远端骨折行内固定术。

三、酒店赔偿无诚意 一次咨询未委托
2016年9月29日,秦女士及其儿子来到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找陈剑峰律师咨询,说酒店仅同意赔偿3-5千、最多赔1万了事,这说明酒店一方根本毫无诚意赔偿。
因超过法定退休年龄,走工伤很可能最后两个一次性无法拿到手,故建议走雇员受害(即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陈律依据直觉和经验判断可评十级伤残。
2016年10月2日秦女士电,说儿子去山东丈人家过节去了,等儿子回京后再来律师楼找陈律。
这之后,再无消息。

四、委托他律一审胜 二审轻敌自己打
三年后的一天,2019年10月29日,秦女士再到常鸿所咨询陈律。秦女士说她委托了北京另一家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代理此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胜诉,判决13万多。
本以为二审一定会维持原判,故二审便没再委托律师。

五、司法鉴定程序错 二审改判发重审
令秦女士没想到的是,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二审依法撤销一审判决,发回重审。原因在于一审时司法鉴定机构未通知酒店一方参加。二审以一审程序违法为由发回重审。????
原一审中,因前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工作人员认为很可能鉴定不出来伤残等级,后秦女士请法院审理法官给更换了另一家司法鉴定机构鉴定出十级伤残。很可能更换的这一家司法鉴定机构未通知酒店一方到场。
二审中,酒店则以更换后一家司法鉴定机构未通知其参加、未能正当行使诉讼权利为由,要求发回重审。二审果真改判发回重审。

六、发回重审风险大 二次咨询托陈律

秦女士担心发回重审后可能对自己不大有利,便没再找原一审委托的律师,改为委托陈剑峰律师出庭代理。第一次咨询陈律未委托,这是时隔三年后第二次咨询陈律,最终委托陈律打重审一审的官司。

七、司法鉴定仍有利 重审再胜钱落袋

2019年10月30日下午两点,秦女士和陈律一起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山后人民法庭第十七法庭开庭一个小时。
陈律代理原告秦女士向法庭提出书面增加诉讼请求,将残疾赔偿金按新的一年标准计算。另外,审判长陈法官说因原一审司法鉴定程序违法,原一审十级伤残的司法鉴定不予采纳,要重新再做司法鉴定。陈法官要求秦女士再次垫付鉴定费申请司法鉴定(拟摇号决定)。
2019年11月27日,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通知客户秦女士11月29日上午十点到鉴定中心鉴定,带好片子和鉴定费3150元。
2019年12月27日,北京通达法正司法鉴定中心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1、十级伤残,赔偿指数10%;2、误工期180日,护理期60日,营养期90日。
陈律根据新的司法鉴定结论,变更诉讼请求快递给陈法官。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认为:分析具体受伤过程,秦女士从酒店的地下通道坡道下行过程中滑倒摔伤,根据酒店设置防滑垫、警示牌等行为可知此坡道确实存在湿滑易摔倒的情况,酒店作为雇主应提供能够保障雇员人身安全的工作场所,虽酒店在坡道处已设置了防滑垫,但并未保证防滑垫足够防滑,从而导致秦女士滑倒摔伤的情况发生,可以认定酒店对秦女士滑倒摔伤的后果存在明显过错,应承担主要责任,本院认定为70%。秦女士作为酒店员工,每日在该坡道通行,其对该坡道的情况应相当熟悉,应在通过时留意地面是否湿滑而采取一定的自我防护措施,尽量避免摔倒时受伤的情况,但未尽到完全的注意义务和自我防护义务,故其对自身的受伤亦有部分过错,应承担次要责任,本院认定为30%。
2020年5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酒店赔偿秦女士各项损失共计136354.84元。
2020年10月左右,未经过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秦女士上述所有款项已赔付到位。


【本案的两点启示】

1、可以司法鉴定机构未通知参加鉴定程序为由提出一审诉讼程序违法,导致二审改判发回重审。

2、左桡骨远端骨折内固定术,一般司法鉴定人身损害十级伤残没什么问题。即便是距离受伤时间3-4年,人损司法鉴定还可定为十级伤残。
若有鉴定机构说鉴定不了十级,可以考虑更换司法鉴定机构重新鉴定。


备注:本案系北京市常鸿律师事务所工伤专业律师陈剑峰律师独立承办的真实案例,因涉及隐私,文中当事人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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