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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胜诉

发布日期:2021-01-25    作者:章福阳律师

代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胜诉

   江某从徐某处承包了某房地产工程多幢楼的内外墙面包清工施工,双方签订了承包合同,但是对承包范围和单价约定不明确,后双方因价款结算发生争议,经建设部门等单位多次协调,均未能解决,故江某委托本所副主任章福阳律师代理。 
   章律师经过研究有关案件材料,收集有关证据,根据仲裁条款的约定向金华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一次开庭时因双方对工程造价存在争议,章律师根据规定向仲裁委申请造价审计,经反复提出意见,最终,鉴定机构出具造价审计报告,对工程造价予以确定,后经多次开庭,最终,仲裁委员会根据鉴定报告确定的金额作出裁决,由徐某支付工程款及相应仲裁、鉴定费用。 
   本案江某从工程竣工到仲裁裁决历时数年,耗时耗力,总结起来,案件办理的难点在于,一是工程单价约定不清,本案工程涉及到很多工序,有些只需要一道,有些则需要四五道,虽然承包协议有四五页,但只约定了一个笼统的单价,但是真正涉及价款结算及违约责任的条款却寥寥无几,导致对方在结算时推脱扯皮,诉讼仲裁时缺乏计算依据;二是工程面积约定过于简单,导致我方诉讼仲裁时举证疲累。因此,建议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尤其是实际施工人应当尽量明确工程面积、单价或者计算方式,付款期限及违约责任等条款,尽量详尽,这样在对方出现违约时,可以在诉讼仲裁时更加主动,可以迅速的通过法律途径索要工程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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