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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航通股票终止上市 股民索赔案还处预登记阶段

发布日期:2021-03-26    作者:上海君澜律所俞强律师

*ST航通股票终止上市 股民索赔案还处预登记阶段近日,航天通信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677证券简称:*ST航通)发布《关于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公告》、《关于股票摘牌后转入股转系统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之规定,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提起诉讼,索赔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如果证监会最终认定*ST航通信披违法并作出行政处罚,无论*ST航通信股票是否终止上市,受损投资者均可依法起诉*ST航通信索赔投资损失。
   根据*ST航通信公告的情况和法律及司法解释规定,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俞强律师认为,凡在2017年4月29日至2019年10月14日期间买入*ST航通股票,并且在2019年10月15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通过微信小程序搜索“俞强律师”登记索赔。我们已经接受多名投资者的法律咨询。
   回顾案情经过,*ST航通于2019年10月31日晚发布了《关于收到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截至最新的公告信息,证监会的调查仍在未最终定论,*ST航通的是否会被证监会处罚还无法确认。有人说,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股民炒股损失是愿赌服输,怎么能损失了还可以索赔呢?各位股民您是怎么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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