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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委托辩护获缓刑

发布日期:2021-04-24    作者:肖小勇律师

武汉市故意伤害罪致人重伤 委托辩护获缓刑【案情简介】 家住武汉市新洲区的叶某(化名)用折叠刀向帮某某(化名)连捅数刀,当场被派出所涉以嫌故意伤害罪抓获,受害人帮某某的伤情经法医鉴定构成重伤,后经调查帮某某系叶某前夫,经常找理由骚扰、威胁叶某,此次更是出手打叶某,叶某用刀反击,造成案发。叶某被公安局立案侦查后,委托肖小勇律师进行刑事辩护。 【法院判决】 人民法院最终判决叶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3年。 【律师辩护评析】 1、叶某在事发后主动报案陈述案情,报警后也没有任何逃跑的迹象,故叶某的行为属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是自首。依据《刑法》第六十七条,对叶某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2、本案受害人帮某某有严重过错,首先,帮某某是叶某的前夫,其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甚至到两人离婚后,经常有殴打、恐吓叶某的行为,叶某为此也曾数次报警;其次,本案受害人帮某某到达案发现场后,不由分说就开始殴打叶某,叶某为了保护自己才进行防卫,只是在防卫过重造成帮某某受伤。故依据《刑法》第二十条第二款,对叶某应当减轻处罚。 3、本案因婚姻家庭矛盾激化引发,且受害人帮某某对引发犯罪有过错,依法对叶某可以减轻处罚。 4、案发后,叶某非常后悔积极补偿帮某某,取得了帮某某的谅解,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综上,叶某的行为主观恶性小,社会危害性不大,最终经过辩护律师的努力终获缓刑,当庭释放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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