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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东洋两次被立案调查,投资者可尽快参与索赔

发布日期:2021-04-29    作者:齐程军律师

4月24日,*ST东洋(002086)发布公告称,截至公告日,公司尚未收到控股股东东方海洋集团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公告内容显示,截至2020年6月28日,东方海洋集团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余额为 136986.66万元。2020年6月29日东方海洋集团累计已归还公司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0000.00万元,东方海洋集团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106986.66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ST东洋成立于2001年,是山东东方海洋集团有限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于2006年11月在深交所上市。公司主要从事海水水产品苗种繁育、养殖、食品加工及保税仓储业务。近两年*ST东洋的经营发展并不平稳,公司被爆出多起利空消息,甚至引发监管层关注。

早在2019年5月5日,* ST东洋就曾收到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19]27号)。2019年9月27日,*ST东洋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山东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经证监会查明:*ST东洋除在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向东方海洋集团转出资金113931.43万元,东方海洋集团转回公司资金32330万元外,其他事项均未在公司2016年度报告、2017半年度报告、2017年度报告、2018半年度报告、2018年度报告中披露,且公司未对上述2017年、2018年关联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临时信息披露义务。

2020年7月30日盘后,*ST东洋再一次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鲁证调查字[2020]13号),因公司涉嫌存在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

在公司业绩方面,2018、2019年累计亏损18.09亿元之后,*ST东洋2020年1至9月净利润1648.83万元(未经审计),期末每股净资产2.31元。

二级市场上,自2015年6月创出前复权19元以上历史高点后,公司股价长期表现疲弱累计跌幅惊人,长线持股者大多严重套牢。2021年4月27日,
*ST东洋收报1.76元,最新市值13.31亿元,仅为2015年历史峰值的9.02%。

律师提示,*ST东洋(002086)的索赔条件暂定为:
1、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1月14日期间买入*ST东洋,并在2019年1月14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2、在2017年3月9日至2019年5月6日间买入*ST东洋,并在2019年5月6日收盘时仍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
3、在2020年7月30日收盘时仍持有*ST东洋的受损投资者。
符合索赔区间的投资者可尽快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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