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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期货平台诱骗投资者亏损,期货黑平台亏的钱怎么追回?

发布日期:2021-05-14    作者:110网律师

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是一种典型的涉众型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干扰正常的经济金融秩序破坏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非法证券期货活动手段不断翻新,隐蔽性越来越强。不法分子编造美好“钱景”。

设定多种套路敛财诈骗,诱导投资者坠入陷阱在骗取投资者钱财后不法分子往往立即挥霍一空或者逃之夭夭!投资者损失难以追回,投资者参与非法证券期货活动不受法律保护面临“责任自负、损失自担”的后果别被高额回报诱惑小心这类非法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活动套路骗你没商量。

01“李鬼”撞“李逵”高仿“冒牌”找上门
冒充某知名基金经理操盘手,拉人加入荐股微信群,声称“只做股票”“了解基金内部国家队操盘信息动向”等,虚假宣传其操作的基金在全国基金收益中排名前三,并将进行年度金股建仓,会大幅拉升股价,届时可安排进场获利。基金公司紧急发布声明,公募基金公司及相关工作人员不得非法组建“荐股群”,基金经理不能做出荐股承诺。

02“新瓶”装“旧酒”直播荐股骗打赏
利用网络直播平台“非法荐股”是一种新型骗术。个人或机构在网络直播平台开通直播房间,成为“主播”“播主”“圈主”,以“股神”“大V”“老师”自居,头衔多变、身份隐秘,声称拥有资深投资背景、神奇实战业绩,以“分享炒股技巧”“锁定牛股”“推荐黑马股”等吸引眼球,以“高手指导”“大佬看盘”“名家谈股”等名目宣传诱导投资者充值购买“金币”“鲜花”等平台虚拟币或礼品。
通过“直播订阅”“收费文章”“付费问答”等各种项目让投资者持续缴费,并经常在门户网站、财经网站、微博、股吧、抖音等打广告,预留直播地址,向直播平台引流。投资者被诱导与其签订炒股咨询合同,被收取高额咨询费或指导费,甚至约定高比例收益分成。

03黑嘴”懂“内幕”假冒专家“抢帽子”
2018年5月,中国证监会公布对廖某的行政处罚认定书,认为廖某利用其知名证券节目主持人的影响力,通过先行建仓、公开荐股、反向卖出系列行为操作市场,非法获取巨额私利,并依据有关规定决定对廖某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随后,廖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刑事拘留。

04“代理”搞“杠杆”非法场外配资设骗局
近年来,非法场外配资死灰复燃。所谓的场外配资平台均不具备经营证券业务资质,有的涉嫌从事非法证券业务活动,有的甚至采用“虚拟盘”的方式涉嫌从事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今年,某市公安局接到全国各地群众多次电话报案称,其通过某公司配资平台投资理财,该公司网站和类似“HOMS系统”的APP出现无法进入,客户人员也无法联系,该公司涉嫌以场外配资为名实施诈骗,受害群众散布全国各地,投入金额不等。

05“原始股”谎言虚假上市诱买家
近期,一些不法分子借“科创板”“创业板”“纳斯达克”等概念炒作,编造公司即将到上海、深圳或境外交易所上市的噱头,诱导不明真相的个人购买所谓“原始股”。有的公司在推销产品时兜售“原始股”,承诺高比例分红,吸收大量社会公众资金。

06涉非私募坠“雷区”疯狂集资触红线
某黄金投资咨询公司是一家没有金融业务资质的一般工商企业。自2007年起,该公司依托其经营的多家实体金店,通过媒体、传单、门店宣传、业务员对客户营销等方式,与不特定的人员签订内部福利协议、委托信托协议、金银/黄金/白银制品买卖合同等各类投资理财协议,并允诺收益向社会吸收资金。
集资款项被肆意分配,随意用于购买房产、土地、高管发薪、支付店面租金、个人挥霍等。向社会不特定人员非法吸收存款,严重扰乱了国家金融秩序,有关犯罪嫌疑人最终被判处刑罚并处以罚金,追缴违法所得返款集资参与人。
 
07交易平台被操控“高额回报”成诱饵
2015年,张某、江某成立某商贸公司,通过和某平台公司签约后获得该平台内锑锭、低碳锰铁等贵金属产品的经营控制权,雇用操盘手操纵产品价格走势,招募袁某等十余家代理商,并约定将客户亏损按比例返佣支付给代理商。
代理商以行情准确、带领操作、保证赚钱为诱饵,在全国范围内通过QQ、微信、电话诱骗被害人到平台开户。刚开始被害者投入少量资金能赚钱,就被怂恿继续加大投资。不法分子联合平台经营者进行反向操作,造成被害人亏损。

温馨提示:
1、理财投资需谨慎。投资理财一定要通过正规的渠道,例如银行、基金等进行理财,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和一些不明APP(网站等)泄露自己的私人信息。
2、陌生人话不轻信。网络交友不可怕,可怕的时盲目相信。防人之心不可无,聊天、玩游戏时一定要留个心眼,凡是涉及到投资、汇款或讨要个人隐私,尤其是银行、第三方支付信息时,一定要提高警惕。
还是那句话:如果你没被骗,希望您能在这里get到一定的防骗技能,以后能在投资道路上一帆风顺。
那些如果已经受骗的朋友不妨收集好你手中被骗的证据:喊单聊天记录,引导开户入金记录,银行入金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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