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案例分析 >> 经济类案例 >> 金融证券案例 >> 查看资料

皇台酒业两次被行政处罚,投资者索赔持续征集

发布日期:2021-06-10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20年10月8日晚间,皇台酒业(000995)发布公告称,收到甘肃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2号)。经证监会查明,皇台酒业存在以下

违法事实:
皇台酒业在2016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期末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3134.87万元,其中母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余额13084.82万元,现有证据证明母公司库存商品2016年年末实际结存金额为4454.95万元,2016年年报虚假记载库存商品账面余额8629.88万元。
其实,这并不是皇台酒业第一次受到行政处罚。此前,皇台酒业于2016年12月15日,因2015年年报信息披露违规被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
皇台酒业自2000年上市以来,曾四度“戴帽”,控股权五度更迭。在2019年5月被暂停上市之前的一个月,甘肃省大型民企盛达集团入主上市公司,之后采取了一系列挽救举措,令皇台酒业2019年得以扭亏“摘帽”,并于2020年12月16日恢复上市,但如今又陷入亏损困境。
4月28日,皇台酒业发布2020年年报和2021年一季报。2020年年报显示,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3348万元,同比下降50.91%;营业收入约为1.02亿元,同比增长2.67%;基本每股收益盈利0.19元,同比下降50%。


2020年净利润遭“腰斩”之后,2021年一季度再度陷入亏损。一季报显示,皇台酒业2021年第一季度营收约1195万元,同比增长41.62%;净亏损约430万元;基本每股收益-0.024元。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股东户数为4.22万户。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王远洋律师
湖北襄阳
王景林律师
上海静安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孟凡兵律师
江苏南京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程金霞律师
浙江杭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456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