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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国安财务造假逾10亿,投资者索赔征集中

发布日期:2021-06-17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20年5月18日,中信国安(000839)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陕证调查字2020036号)。2021年3月3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21]13号)。2021年6月3日,中信国安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1]36号)。
中信国安违法事实如下:1、披露的2009至2014年度报告累计虚增营业收入50632.12万元,累计少计财务费用50658.21万元,累计虚增利润总额10.13亿元;2、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账面虚增收入、少计财务费用,造成2015年1月至6月虚增净利润6832.61万元,导致2015年中信国安账面投资收益多计3347.98万元。


证监会决定对中信国安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孙亚雷、李宏灿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30万元罚款;对孙璐给予警告,并处以25万元罚款;对吴毅群给予警告,并处以10万元罚款;对李士林、罗宁、晏凤霞、李向禹、严浩宇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万元罚款。
2009年时,青海中信国安在预计年收入4亿元的背景下,喊出了10个亿的目标。正是为了完成这一目标,青海国科成为了“造假工具”。造假方式则是预售,同时按照10%价格让利和同期商业贷款利率支付客户预付款利息。青海国科收到客户预售款后,借记银行存款,贷记预收账款,同时虚构货物的销售合同、出库单等资料虚增收入,在账面借记应收账款,贷记主营业务收入,月底将预收账款和应收账款进行对冲核销。
在这7年间,中信国安每年的财报审计中,审计单位都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调查发现,中信国安曾先后更换了4家会计师事务所,但从签字会计师来看,基本是5名注册会计师轮换签字,可能七年里都是同一团队签字,只是更换了事务所名称。


业绩上,中信国安2021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6.03亿元,同比下降11%;净利润亏损4453万元,同比下降14789%;扣非净利润亏损6422万元。
不过对于中信国安来说,这份处罚的金钱损失只是其次,真正造成中信国安受到严惩的则是市场的信任损失。中信国安的营收不断下降,股价更是从当年最高的30元跌到了2元,市值惨遭蒸发。二级市场上,中信国安也在2017年达到股价高点后“一泻千里”,目前股价仅2.21元/股,总市值86.2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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