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缴纳高价“荐股”服务费被骗,股票技术会员费怎么追回?

发布日期:2021-06-29    作者:德来颂律所律师

到底什么是“盘后票”?为什么“盘后票”必涨?股市黑嘴推荐“盘后票”的动机是什么?
为何“盘后票”看着涨可一买入就亏?为何荐股的骚扰电话天天有……这些疑问困扰市场已久,不少投资者不胜其扰,甚至不少蒙受损失!
当你凝望深渊时,深渊也在凝望着你!投资者一旦轻信了电话那头“跟炒‘盘后票’稳赚”的营销话术,就离“黑嘴”精心布置的骗局近了一步。
投顾服务费纠纷案件:
王先生不久前接到一个自称是某证券公司工作人员的电话,被告知缴纳2000余元即可购买荐股服务,工作人员也承诺一定会赚钱。
随即,王先生到该工作人员所述营业大厅现场缴纳了荐股服务费,与其口头达成了“合作协议”。
然而,缴款后不久,该工作人员再次联系王先生,称需再缴纳三万元的内部操作资金方能为其提供服务。王先生对此不认可,想停止合作,但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荐股服务费时被拒绝,到营业大厅现场也未找到前期与其沟通的工作人员。
于是,王先生进行投诉,某证券公司进行了认真核实。经查,与王先生联系的工作人员并非该公司员工,且王先生所述营业大厅现场也并非该公司的营业场所,应为不法分子冒充。该证券公司将相关情况告知王先生

非法荐股服务被骗需要哪些证据可以帮助你维权追损?
1:与投顾公司签署的服务合同或相关协议;
2:与投顾公司的转账记录;
3:与业务员的聊天记录;(涉及诱导交费,承诺收益等)
温馨提示:
根据《证券法》、《合同法》、《证券投顾业务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开设投顾业务,收费荐股的,在业务开展过程当中,是不允许出现任何夸大宣传、隐瞒事实或者承诺收益的情形的,如若出现上述情形,视为业务违规;
同时,合同法有关于合同无效的解释当中,提及如果是采取了不当手段所签订的合同,可视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前提下,应退还所付款项,且应按责赔偿损失;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陈皓元律师
福建厦门
罗雨晴律师
湖南长沙
孙志军律师
湖北武汉
朱建宇律师
山东菏泽
北京孟宪辉律师
北京朝阳区
王高强律师
安徽合肥
刘中良律师
广东深圳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0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