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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同洲行政处罚落地,投资者维权索赔开启

发布日期:2021-07-13    作者:齐程军律师

2019年10月15日,ST同洲(002052)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调查通知书》(深证调查通字[2019]345号),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调查。2021年3月9日,ST同洲发布了关于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1]1号)的公告。
2021年7月9日,ST同洲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2021]2号)。历时近两年,ST同洲行政处罚落地。
经查,在2014年至2016年间,ST同洲通过三种财务手段“花式”造假。

1、提前确认职工薪酬负债。ST同洲在2014年12月31日确认了2630万元因经济性裁员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由此ST同洲2014年度虚减净利润2630万元,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2897.77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26777万元。
2、滞后确认资产减值损失。2012年9月,ST同洲投资1500万美元设立境外合资公司国际通信传媒有限公司并持有其30%的股权。2015年末该投资已出现明显减值迹象,但公司未确认资产减值损失,直至2016年年报才确认减值损失3935.67万元。由此,ST同洲2015年度虚增净利润3950万元,2016年度虚减净利润3935.67万元。
3、虚构销售收入。2013年,ST同洲及其子公司虚假销售滞销存货,虚增2015年销售收入4174.40万元,虚增净利润4174.40万元。
ST同洲成立于1994年2月,当时公司主营生产销售电视机机顶盒,2006年6月登陆深交所中小板上市。最初,ST同洲背靠光电资源,在机顶盒业务上,一度处于市场领先地位,被誉为“数字电视第一股”。
2009年,ST同洲选择转型手机业务,正式开展手机研发。ST同洲从手机厂商酷派挖取员工、克隆手机,因不正当竞争最终ST同洲的产品未能上市销售,公司形象也一落千丈。


2015年ST同洲利润“由亏调盈”,公司股价在2015年6月创出历史新高的21.97元/股,市值一度超过150亿元。但好景不长,ST同洲多次转型失败,公司创始人袁明大规模减持公司股份并辞去董事长职位。自2020年8月10日起,ST同洲在公告中多次表示,无法与实控人袁明取得联系。
年报显示,2020年ST同洲营收大降63.12%,实现净利润-1.54亿元,净利润连续3年为负,实现扣非后净利润-1.49亿元,扣非后净利润连续7年为负。并因此于2021年5月19日收到深交所的问询函。
一季报显示,公司2021年一季度实现营收3640.1万,同比下降57.9%,降幅较去年同期收窄;实现归母净利润-1604.7万,上年同期为-2185.3万元,亏损幅度收窄。


ST同洲近三年业绩表现不佳,已经连续三年亏损。不过,今年上半年ST同洲股价表现尚佳。2021年6月30日收盘,ST同洲报1.89元,较2020年末的1.05元上涨80%。 7月9日,ST同洲收报1.91元,最新市值14.25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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