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律师 找律师 案件委托   热门省份: 北京 浙江 上海 山东 广东 天津 重庆 江苏 湖南 湖北 四川 河南 河北 110法律咨询网 法律咨询 律师在线 法律百科
我的位置:110网首页 >> 资料库 >> 律师随笔 >> 查看资料

武汉债务

发布日期:2021-07-28    作者:郭庆梓律师

委托人张总经营着一家PCB厂,凭借多年的努力生意做得风生水起,工厂在业内颇有名气。张总为人豪爽、乐于助人,几年前借给朋友李某50余万元。随着还款日期的到来,李某却表示无钱可还,张总上门讨要屡次被拒之门外,到后来更是踪迹难寻。近来,张总从朋友处得知李某同时也欠了其他好几人的钱,其名下更是无车、无房、无存款,张总的基本没有希望要回来了。此时张总找到了武汉债务律师给他支招——立马起诉。
张总不解:“对方没钱,起诉有用吗?”其实不只是张总,很多委托人就有过同样的疑问,既然对方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如果我把他起诉了,那么我花的诉讼费、律师费到最后是不是就白花了?基于以上考虑,很多人会放弃诉讼。

但实际上,律师认为起诉是有很多的好处的。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提起诉讼的时效有三年。如果不及时向欠款人追讨欠款,等诉讼时效过后,法律就不再保护债权人的此项权利了。
所以,律师表明,如果有人欠你钱了,至少每两、三年去要一回,这样诉讼时效就不会中断。但你要举证证明你向老赖要过钱,那就不是很容易的,我们一般去要钱,谁也不会刻意地去录音录像,或者去公证,这样,如果一旦打起官司,我们很难证明自己向老赖要过钱,但起诉就不一样了,起诉就相当于向法院表示,我是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向老赖要钱的,这样,时效就不会中断,就算这次他不还钱,那么下次还是可以继续要钱的。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发布咨询
发布您的法律问题
推荐律师
李波律师
广西柳州
毕丽荣律师
广东广州
徐荣康律师
上海长宁区
惠友波律师
安徽合肥
汪东先律师
上海徐汇区
赵明律师
山东济南
崔新江律师
河南郑州
罗钟亮律师
浙江金华
吴健弘律师
浙江杭州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47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