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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互动因虚增利润被浙江证监局预处罚,股民可准备索赔

发布日期:2021-07-30    作者:齐程军律师

每日互动(300766)7月26日晚间公告,公司7月26日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每日互动多次虚增营收利润,公司相关行为构成“信息披露义务人报送的报告或者披露的信息有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
此前,每日互动于5月21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发的《调查通知书》,时隔两个月调查便有了结果,证监会的动作不可谓不迅速。在每日互动被立案调查之际便有律师猜测是因为“萝卜章”事件,现在调查结果中也得到了印证。
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时任公司互联网服务事业群数据增能部部门经理李立,通过伪造印章等方式虚构公司与客户的多份销售合同及相关结算单据。每日互动未及时发现上述合同及业务虚假,对相关销售收入进行了确认并据此编制财务报表,导致其披露的2019年三季报、2019年年报、2020年一季报、2020年半年报、2020年三季报存在虚假记载,五次报告均虚增了营业收入及利润总额。此外,据材料显示,五次报告中虚假记载的数额占同期披露金额的比例并不低,虚增营业收入约为6%,虚增利润总额约为四分之一。


依据《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浙江证监局拟决定:一、对每日互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200万元处罚;二、对方毅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三、对朱剑敏给予警告,并处以80万元罚款;四、对李浩川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五、对叶新江、孔祥清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六、对李立给予警告,并处以100万元罚款。
2月5日时,公司就发布了收到关于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浙江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每日互动董事长兼总经理方毅、财务总监朱剑敏、董事会秘书李浩川对上述事项负有主要责任。根据规定,证监局对他们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侵害公司利益的涉事人员李某,因涉嫌职务侵占罪,已被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依法执行逮捕。
据资料显示,每日互动成立于2010年,主要提供基于大数据的移动互联网综合服务,主营为移动应用开发者提供高效的消息推送、丰富的用户画像、精确的数据统计等技术服务。


2018年,公司净利润2.49亿元创历史最佳,2019年3月刚登陆创业板,当年净利润便缩水至1.09亿元同比大减56%。2020年度、2021年一季度,公司净利润分别报7198.04万元、1926.80万元,同比分别减少5.25%、31.66%,季末每股净资产3.99元。
律师提示:目前每日互动收到的是《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最终的结果还需要等待《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确认。现暂定在2019年10月28日至2020年12月14日期间买入每日互动(300766),并在2020年12月15日后卖出或仍持有并产生损失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准备参与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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