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蒋连河贩卖、运输毒品案
发布日期:2021-08-29 文章来源:互联网
2012年9月中旬,蒋连河租乘许志伟(同案被告人,已判刑)驾驶的车辆从福建省厦门市前往广东省向毒贩“阿棒”(在逃)购买甲基苯丙胺(冰毒)2292克,并于同月29日14时许在孙国平位于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巷东路35号的暂住处将上述毒品贩卖给李志君。2012年9月29日18时许,蒋连河以4万元为报酬,雇佣许志伟帮其从广东省运输甲基苯丙胺回厦门市。当晚,许志伟驾驶蒋连河的轿车从厦门市前往广东省陆丰市甲子镇,从蒋连河事先联系好的“阿棒”处取得甲基苯丙胺后于次日返回厦门市,将该批毒品连同轿车交给蒋连河。当蒋连河携带该毒品驾车行至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舫阳北路238号“翔顺运”茗茶店门口时,被公安人员抓获,当场从车上查获甲基苯丙胺4987.7克。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人蒋连河犯贩卖、运输毒品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宣判后,蒋连河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审对被告人蒋连河的判决,并依法报送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认为,蒋连河贩卖、运输毒品数量大,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应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裁定核准被告人蒋连河的死刑判决。
相关法律问题
- 你好,周律师,我老公涉嫌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现在被关 6个回答0
- 你好,打扰了,想问一下贩卖毒品和运输毒品是一样的量刑吗 15个回答0
- 请问贩卖毒品,冰毒500克,是第四被告大概判多少年 5个回答0
- 我名下的小车可能涉案 丈夫因涉嫌贩卖运输毒品被拘留在看守所,我名 2个回答0
- 运输毒品和贩卖毒品哪个严重 4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廖某职务侵占单位18万余元,获缓刑
- 紧急提醒:个人销售抗原试剂违法!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 近距离安装可视门铃可构成侵害邻里隐私权——人脸识别装置侵害邻居隐私权案
- 张文中诈骗、单位行贿、挪用资金再审改判无罪案
- 【第274号】李某贤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不起诉案
- 济宁某放火罪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委托王律师代理起诉获赔偿款
- 网络直播平台销售医用类面膜无资质法律风险及处罚
- 尹律师解读新《信访工作条例》八大亮点
- 申某某诉李某某等名誉权纠纷案
- 吴某甲等人申请执行陈某乙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纠纷案件
- 丁某杨等人虚构债务被判拒执罪案
- 酒泉某豫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王某某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
- 赛某某假冒注册商标案
- 曾望清诈骗案
- 靳利娟、罗安君等诈骗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