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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合伙企业作为激励持股平台对员工来说节税吗?

发布日期:2021-10-22    作者:陈利厚律师

案例:某公司在上市前设立了有限合伙持股平台,公司的18名员工作为有限合伙份额持有人,该持股平台对公司进行增资。

这种有限合伙持股平台是很多公司常用的激励架构。

采用这种架构在公司上市后,员工将来能获得那些收益呢?员工又如何缴纳个税呢?

员工将要获得的股权收益主要是分红收益和卖股收益。

①分红部分
分红主要是股息红利,有限合伙企业本身没有所得税,对于员工合伙人则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税项目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按20%税率缴纳。

②卖股部分
公司上市后,员工在限售期满直接减持公司股票套现。员工减持需要先由持股平台将持有的公司股票卖掉,然后再将投资收益分配给员工。由于有限合伙持股平台无需缴纳所得税,由合伙人来交,员工作为自然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由于持股平台不属于创投企业,大部分地区则适用35%税率,计税依据为收入-成本-费用-损失;少部分地区税收洼地是20%税率,计税依据为收入-成本。
除个人所得税外,公司上市后的股票具有流动性,根据税法规定,合伙企业卖出金融商品,按照卖出价扣除买入价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来缴纳增值税。

以上是员工持股平台涉及的个人所得税。

如果公司做股权激励时,由员工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待公司上市后取得的股权收益如何缴纳个税呢?公司上市后,员工取得收益还是股息红利和卖股套现收益两部分。股利红利和卖股套现,适用税率均是20%;而且个人从事金融商品转让免征增值税。

总结上述两种方式,通过有限合伙作股权激励,对于员工来说税赋是比较重的。所以如果您是公司的核心员工,在公司进行股权激励时尽量争取直接持有拟上市公司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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