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吗
发布日期:2021-10-25 作者:张梅律师
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吗
一则深圳劳动案例,宋某于2012年6月9日入职某公司工作。2017年9月22日17时许,宋某下班途中摔倒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2017年11月14日,交通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宋某系颅脑损伤死亡;未检出宋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与其他车辆发生接触碰撞。宋某驾驶电动车摔倒的原因无法查清。2018年9月30日,该深圳劳动案中宋某家属向人社局提起工伤认定申请,人社局作出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该深圳劳动案中宋某家属对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不服,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人社局决定,责令重新作出决定。
该深圳劳动案中,根据交通大队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已经证实未检见宋某驾驶的电动二轮车与其他车辆发生接触碰撞的情形,死者宋某驾驶电动车摔倒的原因无法查清。人社局以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为基础,并结合事发现场路面情况、宋某死亡原因等客观情况,综合认定宋某并非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故不属于应认定工伤的情形,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法规正确,程序无误。该深圳劳动案中判决驳回宋某家属的诉讼请求。宋某家属不服判决,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相关法律问题
-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于工伤吗? 7个回答0
-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1个回答5
- 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是否属于工伤 1个回答20
- 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意外,算是工伤吗? 2个回答0
- 无证驾驶无照摩托车在上下班途中发生单方车祸属于工伤吗? 0个回答0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交通事故成残疾,起诉索赔获胜诉
- 助贷公司安排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行为无效,对借款人不享有追偿权
- 2023恒至衡典型案例之“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全责,被告人也不一定承担全部赔偿责
- 主张车辆被撞后租车费用应具备一定条件
- 无接触交通事故,没碰撞≠无责任
- 代某因交通事故致一级伤残案 民事起诉状
- 原告二次被撞第二被告经律师代理最终判决承担30%的责任(第一个全责第二个无法认定责
- 上诉人某保险公司公司与被上诉人章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与被告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原告王某与被告刘某、被告某厂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未告知保险公司改变私家车用途,发生事故不赔
- 用人单位吊销执行关闭如何主张经济补偿?
- 十级交通事故赔偿最高的一例判决
- 交通事故交强险赔偿金额(死亡18万)变动以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为节点(附解读)
- 肇事逃逸,保险公司就真的不担责吗?(以案释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