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人H先生成功退回广州市黄埔区某商品房房款298万元
发布日期:2022-07-08 作者:陈旺律师
购房目的:换房购买小户型作为投资
开发商违规操作、欺骗消费者:298万元未进入监管账户、现场没有展示相关公示文件、只有大户型出售,小户型预计2022年出售。
楼盘实际情况:确实收取房款并未进入监管账户存在挪用房款嫌疑、有出售小户型物业
放弃认购原因:房款未进入监管账户、隐瞒小户型出售事实,诱导委托人购买大户型。
处理时间:委托人2021年12月17日委托处理,5月10日收到开发商通知办理退款,5月11日处理完毕。
相关法律问题
发布咨询
相关文章
相关法律知识
最新文章
- 孙子接受祖父母房屋赠与后逼迫老人搬离,法院判决撤销赠与
- 拒绝检修公共排水管,致楼下房屋渗漏水受损,物业公司、楼上业主各半承担赔偿责任
- 开发商交付的房屋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买受人能否拒绝收房?
- 恶意串通买卖他人抵押房产被判无效
- 【典型案例】经济适用房的产权权属如何认定?
- 律师解析一起情侣间以买卖名义赠予房屋后一方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借名买房,没有签署合同,出名人不认可,己方能否要回房屋
- 父母共同房屋,母亲去世,父亲私自处置,子女起诉无效案例
- 父亲名下房屋,部分子女主张借名买房,法院如何让判断归属
- 夫妻为借款将房屋以买卖名义抵押给债权人,后起诉合同无效案例
- 非本村成员购买宅基地签署合同,卖方起诉无效纠纷
- 夫妻离婚后,一方不愿分割共同房产怎么办
- 签约后交付前房屋变“凶宅”,谁该担责?
- 原告王某与被告黎某等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
- 再审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成功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