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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民法复习解析:凭样品买卖

发布日期:2022-07-14    文章来源:互联网

凭样品买卖(★)

《合同法》

第一百六十八条 凭样品买卖的当事人应当封存样品,并可以对样品质量予以说明。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应当与样品及其说明的质量相同。

第一百六十九条 凭样品买卖的买受人不知道样品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凭样品买卖合同,指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须与当事人保留的样品具有同一品质的买卖。样品相当于买卖合同的“质量条款”。①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不仅应当与封存的样品一致,而且还应当与关于样品质量的说明一致。③买受人不知道样品具有隐蔽瑕疵的,即使交付的标的物与样品相同,出卖人交付的标的物的质量仍然应当符合同种物的通常标准。

试用买卖(★★)

《合同法》

第一百七十条 试用买卖的当事人可以约定标的物的试用期间。对试用期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试用买卖的买受人在试用期内可以购买标的物,也可以拒绝购买。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试用买卖,指当事人双方约定,于合同成立时,出卖人将标的物交付买受人试验或检验,并以买受人在约定的期限内对标的物的认可作为生效要件的买卖合同。

试用买卖合同成立时尚未生效,须经买受人于试用期内作出认可的表示时,买卖合同才生效。认可是买受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是否认可,完全听凭买受人的意志。下列两类买卖不属于试用买卖:①当事人约定,如果标的物没有瑕疵则买受人必须购买,不属于试用买卖;②约定买受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任意调换同价款的标的物的,也不属于试用买卖合同。

1.使用期的确定。①对试用期有约定的,按照约定。②没有约定的,又不能按照漏洞填补规则确定的,由出卖人确定。

2.买受人的认可或拒绝。

(1)认可。买受人认可时,买卖合同生效。认可属于形成权,可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行使。①明示认可。即买受人以口头或者书面方式表示认可。②默示认可。包括单纯的沉默和推定的方式两种:(a)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b)试用期间内,买受人未表示是否购买,但其开始履行买卖合同义务或者对标的物实施试用行为之外的处分的,则推定其具有购买的意思表示。例如:买受人支付全部或者部分价款;买受人将标的物转卖或者出租的。

(2)拒绝。买受人拒绝的,买卖合同确定不发生效力(注意:不能说买卖合同无效),法律|教育网买受人应当返还标的物,但不支付标的物的使用费。拒绝亦属形成权,可以采用明示或者推定的方式。例如,试用期内或者试用期满,买受人向出卖人返还标的物,可推定其具有拒绝的意思。但根据《合同法》171条的规定,买受人不能以沉默的方式表示拒绝,因为该沉默应认定为同意购买的意思表示。

【真题研习】甲乙签订一份试用买卖合同,但没有约定试用期。之后,双方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没有达成协议。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03年•卷三•31题) 【答案】BC

A.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应适用法律规定的6个月试用期

B.试用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试用期的,如果不能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加以确定,应由出卖人确定

C.试用期间届满,买受人对是否购买标的物未作表示的,视为购买

D.试用期间,买受人没有对质量提出异议的,则应当购买标的物

【真题研习】某商场在促销活动期间贴出醒目告示:“本商场家电一律试用20天,满意者付款。”王某从该商场搬回冰箱一台,试用期满后退回,商场要求其支付使用费100元。下列哪一种说法是正确的?(05年•卷三•13题)

A.王某不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双方没有约定使用费

B.王某应支付使用费,因为其行为构成了不当得利

C.王某应支付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D.王某应与商场分摊按冰箱平均寿命折算的使用费

【答案】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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