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呢?
发布日期:2022-07-18 作者:卢峰律师
如果出现用人单位自用人之日起一个月以上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如何维权呢?
未签订书面合同的,劳动者可以先申请仲裁,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劳动者能够证明劳动关系已经建立了一个月,那么主张相应的权利通常会得到劳动仲裁委员会的支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第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在用工的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与劳动者约定的劳动报酬不明确的,新招用的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按照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执行;第十二条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的,实行同工同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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