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重点、难点辨析(十四):主物与从物
发布日期:2022-08-07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主物和从物虽然是两个独立的物,但是从物附着于主物,即主物和从物必须发生空间上的联系。从物附着于主物,两物也要有可分性,否则就变成一物了。
区分的意义,对考生来说,就是要掌握从物随主物处分的原则:
(1)在买卖中:①交付主物,应当随同交付从物(《物权法》第115条)。②解除主物,解除的效力及于从物;解除从物不及于主物(《合同法》第164条)。
(2)在抵押中,从物应当随同主物抵押。
(3)在分割财产(如分家析产)时,从物随同主物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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