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份时,我们公司给甲客户发了两批兑奖的货物,共价值4551元,奖卡于7月份收到并清点完毕,当时给客户打了收条,收条署名是合肥分公司,发完货后次日收到发货的回单,上面有客户的公章。
8月份,我们给客户发往一批货物,本是现款现货,结果因为当月的搭赠不能马上给客户,客户扣下一部分货款,由于搭赠和扣下货款等值,业务员没有让客户打欠条,却在客户单上写搭赠未发!后来几次和客户接触,客户都同意只要搭赠给他,欠款就给我们。
9月份,客户过来对账,并要求发7月份的奖卡,我公司出示他的两张公章回单,他否认收到此货,说明是业务员骗他盖这个章的!当时业务员已经离职,后来客户又出示业务员写的情况说明说是骗他盖章,货发往另家客户了!并要求我们公司赔偿!
9月份,对账时客户自己说在我司账上除7月份已经没有奖卡。但我司于8月份业务员又送过来价值2398.5元的奖卡挂于客户帐上,请问,我能把这批奖卡发给客户吗?
客户于10月份又送奖卡过来,清点完毕没有发放。
我司已联系了当时的业务员,业务员说客户一直都没有去联系他!现在客户要求发放10月份奖卡,并且把8月份搭赠发给他,欠款不给我们公司了,说他欠的是业务员,不是欠公司,公司没有他打的欠条!让我们去找业务员把价值4551元的货物给他,否则就永远都不会给我司钱,并说搭赠有业务员打的欠条必须发给他!在公司里天天来吵,造成了极坏的影响!
我司财务拒不发货,客户说有7月份的公司给他的收条,说我们发货没有抽收条,不给就去告我们,另收条署名合肥分公司。这段时间则是造谣,说之前业务员说的,是我司财务和业务员一起把货卖了骗他,要我们把财务交出来!造成极坏的影响!
我想请问,我们公司如何才能讨回客户的欠款,之前的2398.5元已发给客户,现在是否要追讨回来。
----------------------------------------问题补充:--------------------------------------------------
现在不打算起诉,我公司现在想咨询法律知识,详细的说明一下我们站着哪些理在,怎么去反驳客户!
另该客户散布捏造谣言说我司财务监守自盗,财务可不可以以诽谤罪起诉他,或是用其他法律手段维权!
发布者:ccwn2 2008-11-22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