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想请问一下,我在这个公司干了一年半了快,在这期间公司没有为我入保险,没有饭补和其它的相应补助,工资一直都是按照正常发放,可是从十一月份开始发工资,十月份的工资就一直未发,我们问人事,人事说工资都没有发还说是因为我们没有入社保的原因,就在前一个月左右人事还让我们签了一个单子说不入社保和人事没有关系是我们自己没有把东西交齐,这方面是今年一月份公事集体组织我们签了一份合同,之前的半年都没有和我们签过合同,后来签完合同之后半年多又过去了合同也没有给到我们手中,就是签完合同之后给了我们每人一张纸让我们准备入保险的东西,就再无音信。后来我们多次找人事,人事说我们签合同的事她不知道,说给问问一直无音信,后来我们又多次找她,最后她又准备了一份合同让我们签了一次,也没有着重说明准备入社保的东西的事,现在说没有发工资是因为我们没有入社保的关系,至今己经有两个月工资没有发了,就在前两个月发工资都是在月底的时候才下发下来,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应该怎么保护我的合法权益。
----------------------------------------问题补充:--------------------------------------------------
公司又以改名字之名,又让我们重新签了一份新的合同,同样也让我们签了一份终止劳动合同协议书,终止了之前的合同,但日期填的是三个月之前的日期,像这种情况签过之后会有什么后果。
发布者:我的法律保护 2012-12-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