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我是想保险费以后我自己一个人交完,我对他隐瞒了继续交保费一事,告诉他说我已退保,法院在保险此问题上会如何判决呢,是否要提供退保相关依据,另外我们对方都是在深圳的,我不知道他的具体地址,而且户口本,结婚证都在对方手里?按照有关规定,离婚后我大概应承担多少抚养费。 以下是对方发来的协议,请帮忙参阅下看是否合理,我应否签署。 一、双方自愿解除夫妻关系。 二、婚生女 随男方生活,由男方直接抚养、监护。以女儿名义开设一个银行帐户,由监护人保管。男、女双方每人每月存400元在生女杨希宸银行帐户上作为抚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其它合理费用由双方平均分担,从签协议书当天起效,在每月30号前由双方直接打到生女杨希宸个人帐户上,不足部分应补足。 女儿保险费每年 元,男、女双方均担。每年 月 日前双方各存 元在生女杨希宸个人帐户上。 如男方未尽职或对女儿有虐待、遗弃、暴力、挪用抚养费等不利行为,女方有权要求变更抚养、监护权。 在不影响孩子学习、生活的情况下,每年女方可探望男方抚养的孩子2 次。但应提前通知男方,探望的时间不得超于一天;暑假期间可带女儿一同生活。如探望期间对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损害行为的,将中止、取消探望权;男方有协助的义务;探望权的行使以不影响学业为准。 三、夫妻双方无共同财产,债权及债务。若有债务,甲乙双方协商在谁的名下则由谁来承担。 四、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否则当违约处理。
发布者:anlancn1212 2012-12-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