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17年12月刚从部队退伍的退伍兵,我老家在甘肃,在部队服役了16年,在退伍的时候有两种选择,第一种选择是退伍,可以多拿点钱地方不安排工作,第二种就是要工作拿的钱少,按正常的16年地方政府可以安排工作,后来从2017年9月份到明证局了解,不要工作的话我们县能能够补助发放13.2万,要工作的话就没有这个钱,后来我们就想着多拿点钱算了,不要工作了选择了退伍,退伍后,2017年12月25号我们同行3人到灵台县民政局双拥办报到,办理相关手续,在所有办理的退伍手续上,都是按照13.2万的金额办的,签字的。最后按照民政局的要求这个钱必须打到家里的一卡通上,不打到我们个人的账户,我们就提供了家里一卡通的账户,这个补助于2018年4月18号打到家里的一卡通上,但是2018年6月21号民政局的人给我们打电话说由于他们工作人员的失误这个钱算错了,多发了8万多块钱,要求我们退钱,我们没退,我们觉的当时我们退伍办的所有手续都是按照13.2万来办的,还有就是我们觉的他们这13.2万的补助影响到我们退伍的选择了,但是民政局的人不这么认为,后来我们都各自持有自己的意见,到现在我们也没退钱,在这期间民政局的人多次带人到家中要求退款,有几次都带着律师去的,由于我们现在都没工作,在外面打工也没再家,但是前几天民政局把我们起诉了,说我们不当得利,而且把一卡通的户主也起诉了,也就是我父亲,同时起诉两人,我们现在也不知道怎么办,当时是民政局这么算的,也是这么发的金额,打款账户也是他们要求打到一卡通上的,现在让又说钱算错了让我们退钱,我们没退就把我们起诉了,一次起诉了我们6个退伍兵和一卡通的户主,这种情况我们该怎么办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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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本人现在在洛阳上班,所以希望能找洛阳的律师咨询。法院发信息了,说11月13号上午开庭。
发布者:yhf198273 2018-10-2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