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父亲与伯伯从爷爷处分得房产,是属于前后院的关系。我家住在后边,前边是我伯伯的房子。他那房子是平房,有一条过道,而大家现在进出门就是靠这个过道的。当初分家的时候并没有关于过道的分割协议,只是分割的前后院。
现在,伯伯想要重新翻盖房子,现在要求我父亲签协议,确认过道属于他。
我们也承认这条过道的地是属于他的,但是这个协议我们并不愿意签订。毕竟协议一签,就认定是人家的了,所有权归他之后,人家不给留道我们也没有办法。
我们的隔壁一边有人家,另外一边人家不可能让我们从那边开口,所以我们现在有点投鼠忌器,不愿意签,也更不敢签。
而且今天为了这个已经是争吵起来,有点撕破脸了,看这种情况,我们更不敢把自己拿捏到他手里。
不知道这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期望能有好心的人给出出主意,十分感谢。
----------------------------------------问题补充:--------------------------------------------------
还有,他翻盖房子,是因为我们这里要拆迁了,而过道虽然不大,但是盖满之后也差不多能多来几万,也正因为这个,我们才不敢答应的,钱虽不多,但是足以为此撕破脸。
这主要是因为我伯伯是住在外地,关系也越发冷淡了,为这点钱这么整是极有可能的。
发布者:cnhbzdwj 2019-03-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