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cpc8711 2010-07-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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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
我去年8月24日应聘于一家私立学校,昨天学校突然给我打电话说下学期因为课程无法安排别让我去了。在校期间学校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任何保险都没有交。 请问,我现在应该怎样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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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后 更改劳动条约
11月3日到一家投资公司上班,与面试经理口头约定,底薪1500,额外加提成,两个月无责任底薪。两个月后不出单,自动离职或转兼职。
问题:
1 公司单方面要求我们一到两周 无底薪 试用,请问是否合法?
因其他原因,我12月10日办理离职转做兼职。12月25日我到公司领11月工资(每月25日发上月工资)。公司老板告诉我没工资,原因是我来公司10天后(即11月13日),公司老板开过会,说不出单没底薪。正好开会当天我出去见客户,开会内容全然不知,事后也没人向我转达开会...
发布者:bsbluesky 2009-12-28 状态:已解决 回复 (6)
员工不签劳动用工合同
本人在一个商场购买的房产自己做生意,交由商场统一管理和收费,商场代扣税和管理费。商场是一家大型百货公司,我自己未注册公司及工商注册。现在商场要我与员工签定劳动用工合同,但是员工却不签,并要求我给他们购买养老保险和进行经济补偿以及补偿以往的加班费(员工没有休假日,是上的梭班),还要没签定合同的双倍工资(员工有4年以上的工龄)。我该怎么办? 员工要求拿到补偿和交保险后才签合同。
发布者:qgj2004 2010-01-2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劳动用工问题。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但若乙方所负责工作任务或项目未完成,则必须于工作任务完成,通过验收并与甲方按本合同第二十五条第7项交接完毕方后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视为乙方违约(试用期间亦同),乙方除向甲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外,还需承担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这个条款中,甲方为用工单位,乙方为劳动者,是否对劳动者造成侵权或者不平? 那么无效条款,是不是即使签了合同,也是无效的?
发布者:superdata 2010-03-02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用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后因违反公司纪律被开除!能否索赔?
用工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后因违反公司纪律被开除!能否索赔?
发布者:hebin1006 2010-03-17 状态:已解决 回复 (2)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劳动用工日常检查时 负责人不在 其他人按事实告知其未顾员工 就未按其
县人事和劳动社会保障局在进行劳动用工日常检查时 负责人不在 其他人按事实告知其未顾员工 就未按其要求在规定时间到其局里报送相关材料
发布者:这些 2010-04-30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劳动法中对于解除非全日制用工的相关规定
你好!我母亲是工作十年了的清洁工,现今被解除了劳动合约,并没有给什么答复与赔偿,在向其原单位要求给予一定的赔偿时,她单位却以其该工作是非全日制劳动给予了拒绝.请问该单位违反了劳动法的那些规定?
发布者:379673969 2010-05-0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我公司在异地登记注册了分公司,该分公司已自行独立招聘用工,根据公司法有关母公司对分公司经济、劳动用工
我公司在异地登记注册了分公司,该分公司已自行独立招聘用工,根据公司法有关母公司对分公司经济、劳动用工等纠纷承担连带责任的有关规定,请问分、母公司之间互相有何义务、权力?
发布者:枫叶红了fff 2010-06-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劳动派遣合同没到期,用工单位搞外包了
就是问一下我是01年3月续签的劳务合同。现在单位要搞外包,偷偷的进行中,打听得知外包方还不想用我们。(现在告诉我们怕我们闹事没人干活)我们有哪些权利?以前签过两次合同第一次1年,第二次2年,第三次也是两年。
发布者:laohu1982 2010-06-29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劳动纠纷用人单位不承认用工让主管承担
律师您好
我是厦门的一位朋友在一家公司上班了一年多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没有缴交医保社保 离开后到劳动监察大队举报了用人单位想 让用人单位协商赔偿 今天过去协商的时候用人单位否认了有用工的事实说成是这边的主管自己招进来的跟公司没有任何关系 那个主管也扛下了这件事情 那个主管只是说就赔只赔两千元 我们也银行打印了工资的明细单 但用人单位也拒不承认打款账号是自己公司的 看是是最好了准备 我们就要劳动仲裁了 不知道要拿出什么证据来证明此次是用人单位负有法律责任而不...
发布者:baijiarong 2010-06-3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国有资产改制企业劳动用工及薪酬待遇有无时效性
国有资产改制企业可以违反《公司法》的规定仅有几名权威高层就可随意对涉及员工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吗?比如在同一劳动用工合同期内由总经理提议召集几个权威高层人员就可代表广大股东对涉及职工内养、提前退休等劳动用工体制及薪酬待遇诸多员工根本利益的重大问题随意决策吗?请问其劳动用工管理体制有无时效性、权威性?三年一个合同期内犹如儿戏一样因人而异多次变更不说,更有甚者一个月内就有几次变更,如何维权?
发布者:XkC5121 2010-07-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