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
xx市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统一派遣的方式,招募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到区、县(市)从事为期三年的基层岗位工作。服务期满,服务人员自主择业,有权享受政策支持和扶助,鼓励服务人员自主创业。乙方自愿报名,并经甲方组织选拔、市主管部门审定。为切实维护双方的正当权益,保证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顺利实施,甲方与乙方就相关事项签订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权利 1.乙方服务期间,经甲方或服务单位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将其召回并解除本协议。自被召回之日起,乙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约定之各项权利。 2.乙方服务期间因违反法律政策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或严重违反协议约定,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权将其召回并解除本协议。自被召回之日起,乙方不再享有本协议书约定之各项权利。 3.在乙方申请相应政策支持时,有权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明。 4.乙方因单方原因无故终止本协议,除不再享受有关政策支持外,甲方还有权按照普通高校《就业协议书》违约金标准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条甲方义务 1.保证乙方在服务期间确有服务岗位,并保证其在服务期满后可按时结束服务。 2.对乙方报到前的相关事项给予指导和帮助。 3.参与乙方服务期间日常管理,并对其给予相应指导和帮助。 第三条乙方权利 1.自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正式入选xx市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在服务期内参加服务工作。 2.服务期间每月享受工作和生活补贴,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享有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第四条乙方义务 1.保证本人提供相关材料的真实性。 2.保证完成三年服务期。 3.服从岗位分配,并按要求的时间和地点报到。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任意拖延。 4.服务期间,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基层公共岗位服务计划各项管理规定,接受各级主管部门和服务单位的领导。爱岗敬业,尽职尽责。 5.除不可抗力因素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同意外,不得单方中止协议。 6.协议签订前确系符合招募的各项条件。 7.服务期满,按时离岗,做好工作交接。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乙方无故拖延报到、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离岗等原因,致使协议无法正常履行的,甲方有权追缴因对乙方实施招募、体检、保险、培训、上岗等工作给甲方带来的经济损失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2.因甲方无故单方中止协议或擅自召回乙方,致使其正当权益受到侵害的,乙方有权追究其责任。 第七条乙方上岗后,可与用人单位就服务期间有关具体事宜再行签订服务协议书。 第八条本协议书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放入人事档案一份,自双方盖章、签字后生效。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发布者:ask202104152df 2021-04-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