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父母已去世多年,现在老宅子要面临拆迁,家里的子女怎么协商都不行,需要到法院来解决,问题出现了,去派出所开父母和子女的关系证明时,派出所的历史档案里发现我母亲的姓氏给登记错了,登记最全的记录是1953年的记录,上边父母和子女的记录都有,但就是我母亲的姓氏错了一个字,后来又查往后的档案资料,发现一直到1978年我母亲的姓氏登记的都是错误的,直到1979年我母亲的户口调出一年,1980年在调回来时姓氏就正确了,我们又让派出所给我们把我母亲错误的姓氏开了一份调出证明,我们又拿着这份证明到调出的派出所查了档案,发现我母亲的名字在那边接收的时候登记的就是正确的名字,没有错误的名字更正记录,现在的问题是,派出所档案上出现了我母亲的两个姓氏,给我要打官司造成了不能证明我母亲和我父亲以前是夫妻的关系,派出所让我们去民政局找当时的结婚证明,我父母是1932年结的婚,民政局不可能有结婚登记的记载,
注:像遇到这种情况我还能到法院去起诉进行房屋遗产分割吗,法院会帮我们证明派出所当时1953档案记录我母亲错误的姓氏和后来1979年在调回来变成正确的姓氏是一个人吗,现在派出所就是不给我们开具错误的姓氏和正确的姓氏是一个人的证明。我们怎么说都不给开,关键是错误不是我们造成的,是派出所当时在登记的时候写错的。像这样的情况我们应该怎么解决。请专家是否能详细的说明一下,谢谢您的帮助。
----------------------------------------问题补充:--------------------------------------------------
1953年的登记记录是最全的,父母和子女的都在上边,我1979年结婚户口就调出了,后来没和我母亲在一块,等于我母亲1980年户口在调回来的时候姓氏就变成正确的了,但上边已经没有我的记录了,我结婚后调出了,但还有一个别的女儿的记录在一起的证据,这就和之前1953年登记时错误的姓氏有冲突了,都同时生下了一个女儿,而且女儿的名字还一样,违反自然规律,还有就是我母亲错误的姓氏在1978年户口调出的时候,那边派出所接收的时候就直接是正确的姓氏,那错误的姓氏在调出时就失踪了,找不到记录了,这也是矛盾的,能证明两个姓氏是一个人的证据,还有这两个姓氏的户口所在地和住址都在同一地方,同一门牌号,这也是矛盾的。这些证据的证明我现在都有,但派出所就是不给我开具这两个姓氏是一个人的证明,如果我去法院立案的话,法院能帮我证明吗,我还能进行房屋遗产分割吗? 十分感谢您的详细解答!
发布者:babalaba 2010-07-2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