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顾小冰 2013-06-03 状态:已解决 回复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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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障残疾人遭到半路打击报复如何取证如果揪住对方搏斗是否属于正当自卫
本人视力残疾但是白天骑车还凑合至少能正常在慢车道行驶但是看不清对方脸部特征,这种情况下同样也是残疾人的另一方因为一直想报复打击我所以已经有过一次在半路上电动车从些后面悄悄靠近后用脚踢我自行车造成是我自己视力不好自己摔倒的假象,我请问律师如果这种特殊情况第一个我装迷你摄像头证明我自己骑车是可以的是不违反交通规则的那么在报警后能否说明不是我的责任,第二要是万一我能揪住对方那么他肯定要动手打我从而挣脱逃走而视障残疾人一般要是抓住对方由于生理上的特点会死抓不放那么到时候我要是也拼命反击和他发生搏斗对方被打伤或更大的伤情的话我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而不负法律责任呢,因为所有路上不可能都有治安或者交通摄像头那么我不揪住对方的话对方会再次逃走而不定时再用这种卑劣的方法半路偷袭我,请律师考虑到我是盲人的特点,盲人不是都全部看不见有的是半盲具有一定视觉的所以一旦发生这种特殊情况我该怎么办 ,我自行车车篓里放了一把锁和一根折叠盲杖和一把驴友用的折叠工兵铲,假如在他袭击我的时候我用上述物件反击造成对方受伤的话是否属于防卫过当是否也要赔偿,,要说明一点的是我虽然残疾程度被鉴定是一级盲但是能辨别一定距离的人只不过脸看不清,上次那个人在我骑车的时候偷袭我我当时看到他那辆黄色的电动车是很明显的而且他袭击我也会趁旁边几乎没什么人的时候所以请律师考虑到我的特殊情况指导我应该怎么做才能既能反击或者取证而又不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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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停车,未发生碰擦,对方受惊吓跌倒,责任如何划分?保险公司是否赔偿?
在小区内驾驶车辆,停入自己的车位时,边上有一老太。以为我会撞上她(实际没有碰到,也不会碰到),自己后退两步跌倒。左手手臂骨折。请问责任如何划分?此类事故保险公司是否理赔?
发布者:twolves 2013-04-13 状态:已过期 回复 (6)
如何判定是否属于合伙
他们三人合伙做生意 我和其中一人签订协议投资一定比例 盈利和亏损按照一定比例分配 请问这属于合伙人关系吗?如果产生利益纠纷和其他另外两人有关系吗?他们三人曾经有过撤资行为 我不知晓 这是否侵犯了我的权益?如果盈利或亏损是否会因为撤资行为而发生比例的变化
发布者:诺诺兮兮捏 2013-05-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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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份我公司开具给对方三张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存根联在我司),现在2013年5月份了,我与对方对账,对方说没有收到那张发票,而当时寄的快递也无法查询,我无法得知是对方是真的没有收到发票还是快递给弄丢了?或者对方已经认证过了再丢失了?所以我想查一下对方是否认证抵扣过该张发票,该如何去查呢?谢谢! 如果对方真的没有收到该张发票,我该如何处理呢?
发布者:zhcy36936 2013-05-09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
电视台未经审核事实真象,直接播放私人偷拍的影像,是否属于违规,应该如何维权。
请问律师房屋出现质量问题,地产正常维修,并且问题已经解决完毕;但业主把反应问题的过程偷拍下来,在两个月后放在电视台法治民生播放,是否属于违法行为,电视未经审核,直接播出是否属于违规。应该如何处理。
发布者:堂堂正正做人 2013-05-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有对方的身份证号如何查询他是否有房产信息?
一个外地朋友做生意亏了(他是湖南邵阳市的,有他的身份证号码),欠我的材料款打有欠条,现在我想起诉他但又不知道他是否有房产,怎样才能查询他是否有房产信息?谢谢帮助!
发布者:十四少110 2013-05-10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住建局收取中介服务费是否属于不正当收费
我在获嘉县城买了一套住房,没经中介公司。到住建局办理二手房过户时,税费交完以后,房产登记处通知缴费,其中有一项中介服务费(收取房屋评估价的1%),请问住建局收取这个费用是否违法,我该不该交?谢谢
发布者:qiujiaozhe 2013-05-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我该如何维权,对方属于商业欺诈么?
严晓霞于2013年5月2日,与她人合伙兑下我所经营舍得食品超市,后因双方意见不一,一方退出,严晓霞一人兑下,双方口头协议以清点货品和店内机器的金额为兑店金额,5月2日、3日进行货物盘点。在盘点同时严晓霞方,“以不要耽误赚钱为由”,开始出售已清点商品。13日后5月16日,我将和帐的清单交由严晓霞,对方以货品她多数额太大为由,提出不想兑店,现在造成店面关门,也未付与货款。
发布者:nnmmnnmmnnmmn 2013-05-18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对方属于商业欺诈么?我该如何维权?
严xx于2013年5月2日,与她人合伙兑下我所经营超市,后因双方意见不一,一方退出,严xx一人兑下,双方口头协议以清点货品和店内机器的金额为兑店金额,5月2日、3日进行货物盘点。在盘点同时严xx方,“以不要耽误赚钱为由”,开始出售已清点商品。13日后5月16日,我将和帐的清单交由严xx,对方以货品她多数额太大为由,提出不想兑店,现在造成店面关门,也未付与货款
发布者:nnmmnnmmnnmmn 2013-05-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对方将我头部刺伤后,接着仍连续刺向我头部,如果对方鼻子骨折,我算正当防为吗?
因对方误认为我要去打他,便用刀将我头部刺伤,双方倒地后,对方仍接着连续刺向我头部,由于种种原因没刺到,如果我将对方鼻子打骨折的话算正当防为吗?是否是防为过当。
发布者:1234Jack5678 2013-05-19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网络上有人拿我的照片,到处乱发,是否已经触犯了法律?是否在法律保护范围之内,如果是,那么我该如何进行
有人拿着我的照片,到处给人发.还捏造了一些不属实的谣言,他这样做.对我的身心已经造成了莫大的伤害,如果他的行为构成了犯罪,那么他会受到怎样的惩罚?我又该如何对他进行控告,该去哪里控告他?法律上是否有明确的表明该案件可以受理?
发布者:xiameiling 2013-05-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