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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 方: 地 址: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行信息: 乙 方: 深圳市网联通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4002号鸿隆世纪广场A座26B 业务代表: 联系电话: 传 真: 0755-22932430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服务内容、方式和要求 1、乙方负责网络商城的建设和安装; 2、乙方负责网络商城的正常运营以及后期维护; 3、乙方负责提供域名和服务器空间; 4、乙方负责提供网络商城后台操作的培训; 5、乙方负责提供货源以及代发代收服务; 6、乙方负责提供网络营销培训; 7、甲方可以到乙方公司免费参加培训; 8、乙方为甲方提供网店运营方面的咨询服务; 9、乙方为甲方提供400电话申请、53客服申请服务; 10、乙方为甲方提供百度开户、谷歌开户、广告咨询、广告代理等服务。 第二条: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1、乙方保证在合同生效、商城名、域名确定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商城的建设和安装; 2、乙方免费提供一年的网络商城维护服务: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履行地点为乙方所在地; 4、合同期满后,乙方将收取域名、空间和网店维护费用共计1000元/年; 5、甲方应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乙方申请续约。 第三条:合同费用和支付方式 1、本合同总金额为: 元。( 商城) 大写: 整。 2、支付方式 合同生效后,甲方一次性付清。上述费用均以现金、支票或电汇等方式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内。除乙方另行指定外,该指定账户信息为: 工商银行 深圳桂园支行: 6222 0240 0006 8149 836 用户名:王桂珍 农业银行 深圳长城支行: 6228 4801 2075 3431 515 用户名:王桂珍 邮政储蓄 深圳分行营业部: 6221 8858 4008 9927 565 用户名:王桂珍 建设银行 深圳长城支行: 6217 0072 0000 3028 258 用户名:王桂珍 建设银行 深圳长城支行: 4420 1526 2000 5251 5198 用户名:深圳市网联通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义务保证其经营的商品和网络商城的内容必须真实合法,不得弄虚作假、欺骗或误导消费者,不得侵害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不得与乙方的经营利益冲突。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提供服务; 2、甲方有义务提供真实的姓名、地址、电话、公司名称和相关证件; 3、甲方有义务在经营乙方提供的商品时,按照乙方制定的价格和相关销售政策去执行,不得扰乱市场损害他人的利益; 4、甲方对自己的网店拥有独立的运营权; 5、甲方经营自有商品不受乙方的限制;甲方有义务保证其自营产品的合法性,由于自 营产品产生的法律问题与乙方无关。 6、甲方在运营过程中需要提供帮助和支持时,乙方应全力履行合同中约定的义务; 7、乙方在相关培训过程中,甲方应当充分予以配合; 8、在合同期间,乙方需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服务器进行停机维护,此类问题造成的正常服务中断,甲方应给予理解,乙方应尽量避免服务中断或将中断时间限制在最短。 第五条:违约责任和合同纠纷解决方式 1、违反本合同第三条约定,乙方有权拒绝为甲方提供服务; 2、违反本合同第四条1、2、3项约定,乙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甲方进行赔偿。 3、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当事人和解或调解不成,双方约定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第六条:不可抗力 1、由于不可抗力引起的失约或延误,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提交不可抗力证明,双方协商解决处理; 2、本条款所称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电信故障、国际互联网故障、网站遭到黑客入侵或国家政策等因素; 第七条:合同效力※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其它未约定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补充协议。 3、本合同的原件、复印件、扫描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方:深圳市网联通盈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身份证 : 盖章: 日 期: 日期: 你好这就是我们跟网络公司签的合同
发布者:好苦好苦 2013-10-1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