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者:nVE7321 2010-09-1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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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政府有权颁发和撤销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吗
根据土地承包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者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我要问:乡人民政府有权为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吗?如果乡政府已经颁发了错证、重证,乡政府有权对该证进行撤销吗?如果不能,该由哪个部门来撤销,撤销的程序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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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去世其生前承包的土地村委会可有权转包给他人
村民去世其生前承包的土地村委会可有权转包给他人?该村委会收回去世村民的土地后,又转给其他村民承包,但要收取200元钱该做法是否合法?
发布者:问天123456 2010-03-18 状态:已解决 回复 (4)
关于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问题!急急急~~~~~~~~~~
二十年前我家以3000元的价格购得别人不愿种的大棚一个,已经村委会同意并积极地缴纳了土地承包费等各项费用。在此期间卖方并未缴纳任何费用也并未以任何条件提出索要大棚,但现由于修路占用,政府赔偿一定的资金,卖方又提出卖棚不卖地的无理要求并企图索要一半的赔偿金,请问卖方这种要求在法律上是否合理?如果起诉我家胜诉的可能性有多大?应从哪方面入手?
发布者:ZHOUYANG305 2010-05-1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土地承包经营权来继承。请专家给出一个答案
我一个亲戚(A城镇户口)母亲其户口和土地承包权,因为在当时农村承包土地时年事已高,所以户口和其承包权都在他的一个亲戚(B)的名下,期间B支出了,因土地及人头而需要支付的一切支出,比如村里打机井修路自来水改造,还有缴纳公粮等款项。现在A想从B那里要回母亲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来继承。请专家给出一个答案,以及所根据的法律条文 A 的母亲已经过世几年有余。且其户口一直在B家,同一户口本子。还望专家烦劳给个回复
我听朋友讲,城镇户口没有权利承包集体土地,而且国家政策...
发布者:y123456789110 2010-05-25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土地承包经营
请问:李某持有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是否就说明此土地在证书的有效期内拥有耕种权?在此有效期间李某的父亲有权利让李某迫还?(李某每年已尽抚养义务)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的承包人为李某,证书的有效期为2030.8.31.现在李某的父母和他的两个妹妹李三、李四起诉李某迫还这些土地,(李三早已拥有她应得的那份土地;李四的土地早在20年前,李某曾经给过她2次,她不种。20年前是空土地,现在李某将土地发展耕种为果林)此时李四有权让李某迫还土地吗 ?李三的这种行为算是诬告吗?...
发布者:南国 2010-05-26 状态:已过期 回复 (4)
土地承包经营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书上的承包人为李某,证书的有效期为2030.8.31.现在李某的父母和他的两个妹妹李三、李四起诉李某迫还这些土地,(李三早已拥有她应得的那份土地;李四的土地早在20年前,李某曾经给过她2次,她不种。20年前是空土地,现在李某将土地发展耕种为果林)此时李四有权让李某迫还土地吗 ?李三的这种行为算是诬告吗?李某每年已尽抚养义务还有权耕种这些土地?
在此感谢各位律师的热心帮助!
发布者:南国 2010-05-28 状态:已过期 回复 (3)
土地承包经营权
我是在2001年11月户口签入男方家的,现在土地承包经营权在做重新调整男方村委会以土地政策30年不变且我户口签入至今村里土地没重新分配为由拒绝我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我本来户口所在地均已上了小城镇户口(目前我在男方还是农业户口)请问我在男方那里是否能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及土地相关利益呢? 现在男方村委会不安排我土地承包而我原来户口所在地已无土地(全部多是小城镇户口),这样我不是无法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了吗?
发布者:yhq19811018 2010-07-14 状态:已过期 回复 (1)
土地承包经营权争议
二轮土地承包时,我是在校中专学生。土地承包时,有我的地。成报其三十年不变,问是否合法?但在2002年在小城镇就业后,村里有说当时给地是照顾,又强行抽走了土地,问是否合法?
发布者:zyu936 2010-07-25 状态:已关闭 回复 (0)
与承包方租赁的土地上建蔬菜大棚,承包方同意,发包方有权阻止吗?
为搞蔬菜生产经营,2008年与外村土地承包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及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了土地租赁合同,合同中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履行至今没有发生纠纷,但是,我在土地上建蔬菜大棚时,村委会却以村里的规定,在租赁的土地上搭建附着物,征用土地必须给村里40%的附着物补偿费,我不同意,村里就不让建,请问村委会的这种行为合法吗?盼回复,谢谢。
发布者:长青 2010-07-27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
承包人的户口迁出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就没有了吗?
“在承包期内,承包人全家迁入设区的市,转为非农业户口的,应当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不交回的,发包方可以收回承包地”如果转入的不是设区的“市”,而是小县城,在县城也没有享受城市居民待遇,农村的承包地一直耕种,并缴纳相应的税费,当初叫自理口粮户,象这种到底是“农业户口”或是“城市户口”,享受哪种户口的待遇?
发布者:vMy8775 2010-08-31 状态:已过期 回复 (2)